惠天热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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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6-0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2点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565,611.88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40,392,131.00 元 ), 减 提 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4,039,213.10元,加上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27,562,601.27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212,536,204.63元),201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8,089,000.05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累计为248,889,122.53元)。

为满足《新环保法》对节能减排的要求,同时提升供热主业的盈利能力,2016年公司

拟继续先期投资对现有的供热装备、管网进行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虽然公司拟将其确定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

目,但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公司“供热装备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公

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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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 2016年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办理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不超过授信总额20亿元的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及与各金融机构相关的各项业务,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含信托资金、资管计划资金等)、承兑汇票、保理、融资性保函、融

资租赁、信用证及银行授信等业务。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20亿元的总额度内,根据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放款利率情况等,按照“及时满足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

的原则,适时灵活确定金融机构、放款时间、额度等相关事项,并实施办理包括与金融机

构签订合同,出具相关文件等。

20亿元授信额度内的每笔融资项目,除非银行特殊需求,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授权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9、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名下列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同意提名李久旭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徐朋业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赵诚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刘诚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提名李俊山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提名李艳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同意提名李岳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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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同意提名范存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同意提名刘海洁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类别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每一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上述第1、2、3、4、5、7、8、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独立意见”和“201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介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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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李久旭 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辽有

限公司精细化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市纺织局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东药集团公司

项目与外经外事部副部长、代部长、部长;东药集团公司运行与项目部第一部长;东药集

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上述在控股股东及

相关所属单位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

热电股票。

徐朋业 男 汉族,40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沈阳东宇精

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圣达热力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兼总经理;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惠涌供热有

限责任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上述在控股股东及相关所属单位任职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没有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

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赵 诚 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沈阳蓝天公用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除上述在控股股东及相关所属单位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

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刘 诚 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市第

二热力供暖公司安装分公司副经理;本公司供暖二部二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财务

总监。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法定代表人。

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

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2420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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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山 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企

管处副处级员、证券管理部副部长、证券管理部经理、企管部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

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李艳萍 女 汉族,5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生产

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没有受到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岳军 男,汉族,50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

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国家司法部、航空工业部。曾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注册会计师、部门

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董事长;现任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范存艳 女 汉族,46岁,硕士学位,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曾任:辽宁省经委战

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中共辽宁省委企业文化专家委员会顾问。现任:沈阳市政协第十四届

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管理学院客座教授;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沈阳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沈阳安信咨询顾问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刘海洁 女 汉族,50岁,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沈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CLO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和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

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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