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797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
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2013年3月26日—2016年3月26日,任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
举。按照《公司章程》的现行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
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每届任期三年。
经股东推荐,第三届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薛宁、李明月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股东监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薛宁、李明月简历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选举股东代
表监事时,将按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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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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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薛宁:男,36岁,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自助
产品线总监、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大客户部总经理、市场总监、营销总监,现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
薛宁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明月:女,28岁,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现任公司审计部内审员,监事。
李明月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亦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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