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5 年
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钟田丽女士、朱昌一先生、刘永泽先生三名成员组成,钟田
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
1、2015 年 1 月 6 日,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 2014 年度工作计划
的通报,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
情况汇报。
2、2015 年 4 月 10 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了沟
通,听取会计师关于审计调整事项及初审结果的说明。
3、2015 年 4 月 23 日,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报告、2014 年度财
务报告、2015 年一季度报告及相关事项。
4、2015 年 7 月 30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5、2015 年 8 月 26 日,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6、2015 年 10 月 27 日,审议了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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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7、2015 年 11 月 4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8、2015 年 11 月 19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
项。
9、2015 年 12 月 29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修订案及
相关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
表存在重大问题。
经审核,公司支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费 35 万元,
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
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5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未发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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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5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 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内控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编制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监督
2015 年度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重组进程,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监督重组各方行
为,维护公司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
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2015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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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16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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