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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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5 年

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钟田丽女士、朱昌一先生、刘永泽先生三名成员组成,钟田

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

1、2015 年 1 月 6 日,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 2014 年度工作计划

的通报,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

情况汇报。

2、2015 年 4 月 10 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了沟

通,听取会计师关于审计调整事项及初审结果的说明。

3、2015 年 4 月 23 日,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报告、2014 年度财

务报告、2015 年一季度报告及相关事项。

4、2015 年 7 月 30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5、2015 年 8 月 26 日,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6、2015 年 10 月 27 日,审议了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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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7、2015 年 11 月 4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

8、2015 年 11 月 19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

项。

9、2015 年 12 月 29 日,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修订案及

相关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

表存在重大问题。

经审核,公司支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费 35 万元,

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

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5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未发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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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5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 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内控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编制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监督

2015 年度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重组进程,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监督重组各方行

为,维护公司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

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2015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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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16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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