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7:24: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6-03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16年4月1日实施

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应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4万股,回购价格7.9625元/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4月1日实施完成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截止201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19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6,392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6万股调整为1,992

万股。

二、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之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者拆细后增加的股

1

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调整为

(16.025-0.1)÷(1+1)=7.9625(元/股)。

三、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3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

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 16.025 元/股。因2015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为28万股,回购价格为7.9625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964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4万股,回购价格为7.9625元/股。

七、律师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国民技术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国民技术

2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民技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