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3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
然气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 2016 年度日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榆林金
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米脂绿源”)的主营业务均为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分别持
有榆林金源及米脂绿源 51%的股权,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
绿源”)分别持有榆林金源及米脂绿源 49%的股权。
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石化”)为陕西绿源的控股子
公司,圣地佰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地佰诚”)为陕西绿源 100%
控股股东。榆林金源及米脂绿源预计 2016 年度将与前述两家关联公司发生日常
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3,600 万元,其中,由绿源石化向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提供
液化天然气运输劳务,2016 年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圣地佰诚及其下
属企业向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购买液化天然气产品,2016 年交易金额合计不超
过 6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之规定,陕西绿源、
绿源石化、圣地佰诚及下属企业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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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 2016 年度日常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批准本次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方的日常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
1、榆林金源天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中华
注册资本:13,265.3062 万元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工程项目投资、开发、建设;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和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榆林金源 51%的股权,陕西绿源持有榆林金源 49%的
股权。
2、米脂绿源天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中华
注册资本:6,122.449 万元
住所:陕西榆林米脂县东山梁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液化天然气(包括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产品生
产、加工、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天然气工程项目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金)、
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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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米脂绿源 51%的股权,陕西绿源持有米脂绿源 49%的
股权。
(二)主要交易对手方
1、圣地佰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章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南市办事处杜甫川居委财校家属院 4#B3-402 号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投资,物流仓储项目投资,酒店投资;天然气设备制
造;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圣地佰诚持有陕西绿源 100%的股权。
2、陕西绿源石化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章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陕西榆林米脂县东山梁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液化天然气销售(以上产品无仓储
设施、只从事票据贸易往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陕西绿源持有绿源石化 60%的股权,圣地佰诚持有绿源石化 40%的股权。
(三)各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各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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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与绿源石化、圣地佰诚及下属企业的日
常交易,均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化
为原则,公允协商定价,同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向第三方销售或采购产品使用相
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二)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拟与绿源石化、圣地佰诚及下属企业签
订日常交易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将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
格的确定方法和年度交易总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与绿源石化、圣地
佰诚及下属企业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有利于实现双方的资源优
势互补,符合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的发展战略以及长远利益。此类交易的存续,
有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上述日常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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