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0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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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
路 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6、审议《关于 2016 年度预计公司与天津保富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6 年度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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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
地邮戳为准。 传真或信函在 2016 年 5 月 17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
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2016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天
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039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
请注明“2015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
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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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登明 王瑞瑾 彭蒙歌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电子邮件: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凯发
电气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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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07;
2、投票简称:凯发投票;
3、 投票时间: 2016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凯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
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
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表: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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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 4 4.00
的议案
议案 5 公司章程修正案 5.00
关于 2016 年度预计公司与天津保富关联交
议案 6 6.00
易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8 8.00
议案
议案 9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
(4)在 “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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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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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营业
(法人股东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
是否委托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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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凯发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对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范围:
表 决
审 议 事 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 2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议案 4
案》
议案 5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关于 2016 年度预计公司与天津保富关联交易的
议案 6
议案》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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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1、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