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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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05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朱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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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86,875,652.99 356,171,273.00 3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2,319,812.07 378,660,374.84 -1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26,111,053.46 104,617,964.61 116.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0,774,960.67 69,962,976.40 115.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 4.30% 减少 1.4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816,801,027.64 11,556,011,686.37 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977,056,010.97 10,658,472,403.13 2.99%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2,758,753,062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11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602.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266,002.2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91,634,072.75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5,611.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127,871.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3,435.55

合计 86,208,758.6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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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26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3% 886,405,314 116,765,868 质押 528,005,977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30.39% 838,400,000 104,000,000 质押 713,025,966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 126,732,870 126,732,870 质押 112,678,000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 126,732,870 126,732,870 质押 120,000,000

傅建平 境内自然人 4.35% 119,875,128 119,875,128 质押 119,870,000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2% 119,238,292 119,238,292 质押 79,630,000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其他 1.35% 37,222,915 - - -

1 期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

其他 1.31% 36,103,275 - - -

资产管理计划

谢燕玲 境内自然人 1.22% 33,754,904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64% 17,519,200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69,639,446 人民币普通股 769,639,446

RAAS CHINA LIMITED 734,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4,400,000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1 期资产管理计划 37,222,915 人民币普通股 37,222,915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资产管理计划 36,103,275 人民币普通股 36,103,275

谢燕玲 33,754,904 人民币普通股 33,754,90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519,2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19,200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民生新股自由打资金信托三号 13,95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52,800

春秋农林控股有限公司 12,547,212 人民币普通股 12,547,212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泰达宏利策略分级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277,088 人民币普通股 11,277,088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2 期资产管理计划 7,991,548 人民币普通股 7,991,548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和 RAAS CHINA LIMITED(“莱

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为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担任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合伙)(“科瑞金鼎”)普通合伙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为莱士中国的全资

动的说明 子公司;傅建平先生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科瑞莱士资产管

理计划(鹏华科瑞资管)”为科瑞天诚通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鹏华资产”)发起设立

的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1 期资产管理计划”(“鹏华凯吉资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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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为莱士中国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凯吉”)通过鹏华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

管理计划;“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凯吉莱士 2 期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凯吉资管 2 号”)为

上海凯吉通过鹏华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 10 名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鹏华科瑞资管、鹏华凯吉资管 1 号、鹏

华凯吉资管 2 号)外的其它前 10 名股东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春秋农林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户持有公司 12,547,212 股股份。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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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本期)金额 期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应收利息 20,853,140.21 10,895,612.11 91.39% 应收利息余额增加是由于应收未到期的定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在建工程余额增加主要是广仁药业新厂区建设和部分浆站新建及

在建工程 87,372,763.39 63,441,270.16 37.72%

扩建工程投入增加。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预收了部分客户款项尚未发

预收款项 6,551,474.68 3,632,512.21 80.36%

货。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主要是因为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已于本

应付职工薪酬 12,117,508.07 41,403,336.48 -70.73%

报告期内支付。

应交税费余额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末应缴未缴的

应交税费 37,422,908.95 65,872,441.70 -43.19%

各项税费。

应付利息 - 15,120,000.00 -100.00% 应付利息余额减少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了公司债券到期利息。

营业收入 486,875,652.99 356,171,273.00 36.70%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可供销售的产品增加。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银行存款余额增加,利息收

财务费用 -6,951,242.12 870,313.49 -898.71%

入相应增加。

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公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1,653,587.97 321,480,000.00 -71.49%

允价值变动损益。

营业外收入 11,342,840.26 2,293,904.29 394.48%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约 740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营业

150,774,960.67 69,962,976.40 115.51%

金流量净额 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

-98,839,650.56 -509,637,676.62 80.61%

金流量净额 告期内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风险投资事项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进行风险投

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亿元用于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2年,该额度

可以在2年内循环使用。该事项于2015年1月2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

别于2015年1月6日及2015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万丰奥威”)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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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201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丰奥威股票1,900万股,均价为26.10元/股,共计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9,59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富春环保”)进行的分析和论证,

基于对富春环保未来发展前景和在环保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该公司投资价值的肯定,公司于2015年6月11

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富春环保股票1,000万股,均价为19.80元/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9,800

万元;2015年9月17日,公司再次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富春环保股票2,000万股,均价为9.00元/股,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3日及2015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出售富春环保 10,000,000 股股票,扣除相关税费后共实现投资收益

9,702,877.44元;其余未出售的股票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65,224,000.00元。

2016年2月4日及2016年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投资最高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含)10.00亿元调

整为不超过(含)40.00亿元;使用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自2016年2月22日起3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2

月5日及2016年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2月23日、25日、26日、29日、3月1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325,214股,

均价为27.97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5,045,038.99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共使用81,295万元进行风险投资,2016年第一季度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91,653,587.97元。

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资产管

理计划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普通级

份额。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使用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的天治星辰5号资产管理计划(“天治星辰5号”)普通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认购比例为1:1,本

次资管计划资产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该资管计划是通过对沪深二级市场股票、固定收益类产品等的积极

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最大限度地资产增值。天治星辰5号于2016年4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1,500万股,均价为34.38元/股,交易总

金额为51,57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7日及2016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13日、15日、18日,公司再次出售富春环保合计10,000,000股股票,均价12.62元/股,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出售富春环保20,000,000股,仍持有富春环保10,000,000股股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使用98,695万元进行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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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莱士债”情况

2013年2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7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3.60亿元(含3.60

亿元)公司债券。详见于2013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上海莱

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2013年4月24日,上海莱士2012年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发行总额人民币3.60亿元,证券代码

“112167”,证券简称“12莱士债”。

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16日及2016年2月18日公司连续发出《关于“12莱士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

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同时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

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5.6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固定不变。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莱士债”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0张、回

售金额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360万张。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

年2月4日、2月16日、2月18日、2月23日及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26日,“12莱士债”期满三年,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6

年付息公告》,并于2016年3月26日,对截至债权登记日(2016年3月25日)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支付利

息5.60元(含税)/张。

2016年4月22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12莱士债”2016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上调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上调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3、股权激励

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同意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授予条件时,以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向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在内的激励对象授予总量2,116,666份的股票期权及总

计不超过1,85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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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4年9月29日,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4年中期分配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

时以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4年12月10日,公司完成了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认购的限制性股

票为3,126,600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

议案》、《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议案,因2014年度现金分红和2015年中期分配对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由于公司近期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计划而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

票及股票期权;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而作废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除需对由于离职、退休的激

励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外,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

件已经满足。公司将择机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所涉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股份核准登记工作,本次实际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084,372股,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详见公司2015年12月9日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所涉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股份核准登记工作,本次实际行

权的股票期权为2,493,228股,上市日期为2016年1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签署产品区域经销协议

2016年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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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经销协议的议案》,鉴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的良好销售业绩,公司再次与其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010,753,116.00元(含税)的产品区域经销协议,协议经销期限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自2016年12月31日止,

上述经销协议的签订预计将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结果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5、新获准设立单采血浆站

2015年9月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分别收到湖北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签发的同意设置单采血浆站的批复,同意公司在湖北省保康县、浙江省青田县、江西省武宁县、汕尾市陆

河县及汕尾市市城区设立合计五家单采血浆站,新单采血浆站的获批,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将

有利于提升公司原料血浆供应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26日、

2016年1月12日及2016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6、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6年3月15日及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6日及2016年4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2015 年 01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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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5 年 0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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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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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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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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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5 年 0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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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5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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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2015 年 09 月 29 日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等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12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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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6 年 0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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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2016 年 0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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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 莱士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2016 年 02 月 04 日

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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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公告 2016 年 0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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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 莱士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2016 年 02 月 16 日

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12 莱士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2016 年 02 月 18 日

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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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 莱士债"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6 年 0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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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准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告 2016 年 0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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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署产品区域经销协议的公告 2016 年 03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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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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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付息公告 2016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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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 莱士债"投资者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6 年 0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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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04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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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公告 2016 年 04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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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进行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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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2016 年 04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科瑞天诚、新疆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

华建恒业股权 目锁定期的承诺: 2014 年 02 月 20

股份限售 2014年02月

投资有限公司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 日 至 2017 年 02 正在履行

承诺 20日

(“ 新 疆 华 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月19日

建”)、傅建平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锁定期的承诺: 2014 年 06 月 10

股份限售 2014年06月

莱士中国 以现金认购而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日 至 2017 年 06 正在履行

承诺 10日

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月09日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科

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和肖湘阳与本公司约定邦和药业

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资产重组 的净利润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邦和药业对应的累积

时所作承 预测净利润。公司于 2014 年度完成本次交易,则本协议中

诺 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2016 年度。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邦和药业截至 2014 年年底、2015

年年底及 2016 年年底合并报表口径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分别

科瑞天诚、新疆 为人民币 10,485.48 万元、23,908.72 万元及 41,033.93 万元。

盈利预测

华建、傅建平、 在利润补偿期间,如邦和药业在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末实际 - 2014~2016年度 正在履行

补偿承诺

肖湘阳 累积净利润数不足承诺累积净利润数的,本公司以总价人民

币 1.00 元定向回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份

的方式实现,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认

购的本公司股份数。股份补偿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年

股份补偿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原则如下:

(1)前述实际净利润数为邦和药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交易对

方各方取得的股份总数,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依据

1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

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

×(1+转增或送股比例)。

(4)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的,补偿股份

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

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锁定期的承诺:

以同路生物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上海莱士股份,自该等股份

2014 年 12 月 25

科瑞金鼎、深圳 股 份 限 售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 2014年12月

日 至 2017 年 12 正在履行

莱士 承诺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海 25日

月24日

莱士回购(因业绩补偿回购的除外);该等股份由于上海莱

士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

期进行锁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1、业绩承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

鼎、深圳莱士、谢燕玲承诺:本次重组于 2014 年度完成,

同路生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人民币 28,182.57 万元、36,817.74 万元和 47,960.88 万元。

2、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的股份补偿 :如同路生物在利润补

偿期间各年度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足交易对方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的,上海莱士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交易

对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的上海莱士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

科瑞金鼎、深圳 盈 利 预 测

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认购的上海莱士股份数。股份补偿数 - 2014~2016年度 正在履行

莱士、谢燕玲 补偿承诺

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

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

-已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原则如下:

(1)前述实际净利润数为同路生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

项审核报告为准。

(2)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交易对

方各方取得的股份总数,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依据

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3)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

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

×(1+转增或送股比例)。

(4)若上海莱士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的,补偿股份

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

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量由科瑞金鼎、深圳莱士和谢燕玲三方共同承担,各自补偿

的股份按照各自本次获得的股份占三方本次合计获得股份

的份额计算。

3、减值测试: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30 日内,上海莱士应聘请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

规则及要求,对同路生物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同路生物在

业绩承诺期进行过现金分红的,期末减值额应扣除业绩承诺

期内的历次现金分红金额。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果同路生

物期末减值额×89.77%>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补偿股份总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则交易对方应向上海

莱士另行补偿股份,即交易对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

减值额×89.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资产权属问题的承诺:

因同路生物及下属子公司少量辅助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

权证书,为此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承诺:

重 大 资 产 1、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为同路生物持续实际使用, 2014 年 12 月 25

科瑞金鼎、深圳 重 组 标 的 同路生物对该等房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未因其实际使用 2014年12月 日 至 相 关 用 房

正在履行

莱士 资 产 权 属 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受到任何行政部 25日 取得房屋所有

问题承诺 门的处罚; 权证书止

2、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完毕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

房产权属登记事宜;

3、如因上述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问题导致本次交

易后上市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将给予现金补偿。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锁定期的承诺:

华安基金管理 1、承诺方同意自上海莱士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

有限公司、财通 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2015 年 04 月 30

股份限售 2015年04月

基金管理有限 并委托上海莱士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日 至 2016 年 04 正在履行

承诺 30日

公司、银河资本 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承诺方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 月29日

管理有限公司 证承诺方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

2、承诺方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

1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方将

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

东所有。

3、承诺方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跃文

与黄凯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

免同业竞争协议》;

避免同业

科瑞集团、科瑞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

竞争、大

天诚、莱士中 莱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2008年06月

股东资金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国、郑跃文、黄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法 23日

占用等承

凯 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如由于灵璧莱士存在

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

莱士中国将对上海莱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

的补偿。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严格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上海莱士

(含上海莱士下属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

科瑞天诚、莱士 规 范 关 联 2014年09月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尽量减少与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其 他 对 公 中国 交易承诺 23日

上海莱士发生关联交易;其与上海莱士正常发生的关联交

司中小股

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莱士有关关联

东所作承

交易决策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

度,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上海莱士及

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

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股 东 回 报 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 2015年03月

公司 2015~2017年度 正在履行

规划承诺 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 06日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

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科瑞集团承诺:

2016 年 01 月 25

科 瑞 天 诚 及 其 股 份 限 售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 2015年07月

日 至 2016 年 07 正在履行

一致行动人 承诺 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06日

月24日

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上海凯吉承诺:

股 份 限 售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 2015年07月 增持完成后6个

上海凯吉 正在履行

承诺 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08日 月

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承诺: 2015 年 07 月 09

股份限售 2015年07月

高级管理人员 所有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从即日起 12 个月 日 至 2016 年 07 正在履行

承诺 09日

内,不减持股权激励到期可解锁部分股份。 月08日

控 股 股 东 控股股东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2016 年 01 月 06

科瑞天诚、莱士 2016年01月

不 减 持 承 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5 日(12 个月)不通 日 起 至 2017 年 正在履行

中国 06日

诺 过二级市场主动减持本公司股票。 01月05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00% 至 10.00%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66,523 至 91,469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3,154

1、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由于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证券投资收益难以准确预测。

因此 2016 年 1-6 月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0.00%至 10.00%。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成本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入金额 售出金额 益

股票 812,945,038.99 91,653,587.97 - 65,045,038.99 - 9,683,362.22 1,769,822,626.96 自有资金

合计 812,945,038.99 91,653,587.97 - 65,045,038.99 - 9,683,362.22 1,769,822,626.96 -

1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2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行业供需情况、药价放开影响、公司发展计划、新浆站开设情况等

2016 年 01 月 2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药价放开影响、浆站分布情况等

1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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