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
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三名委员,分别是独立董事蔡建民、王曙光、董
事沈新根,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蔡建民担任。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就公司审计计划开
展情况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初步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就 2014 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范围、
审计安排、人员安排和总体审计策略,提出公司年审中需要具体关注的事项。
(二)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年度报告
审计总结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的具体事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审计委
员会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关于审计机构
201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审计机构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1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1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重点关注的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14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以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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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
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
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出了专业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蔡建民 王曙光 沈新根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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