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805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805 号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
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2016 年 4 月 25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现将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4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股(A 股)2,02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
价 格 为 每 股 12.91 元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261,427,5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51,175,5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252,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 年4月17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第00027
号 验资报告。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募投资金净额 21,025.20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26
小 计 21,066.46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购买理财产品 1,200.00
定期存款(注) 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募投项目投入 6,712.30
小 计 17,912.30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3,154.16
注: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 账号 金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01310120010000441 1,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01310120010000450 4,000.00
合计 5,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5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栖霞支行、招
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7,365,382.49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栖霞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75,734.76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910,889.37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7,189,558.44
合计 31,541,565.0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表: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025.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12.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12.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可靠航天航空用传输线建设项 2016 年 5 月
否 10,864.00 10,864.00 1,549.66 1,549.66 14.2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0 日
2016 年 5 月
高性能传输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3,163.70 3,163.70 250.63 250.63 7.9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 日
2016 年 5 月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否 2,577.10 2,577.10 491.10 491.10 19.0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 日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否 4,420.91 4,420.91 4,420.91 4,420.9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025.71 21,025.71 6,712.30 6,712.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不适用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根据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
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 2015 年 10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购买理财产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 万元分别购买了招商银行“步步生金 8688 号”600 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600 万元理财
情况
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项目尚未完工。
额及原因
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要求专户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说明:募投项目“高可靠航天航空用传输线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部分由子公司南京全信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土建工程所需资金,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
但是,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注销南京全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全信科技”),并设立分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办理全信科技注销手续,对该公司无法进行增资。因此,公司没有采用
增资的形式使用募集资金,而由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子公司南京全信科技有限公司结算户内,再由子公司南京全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支付土建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