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公告编号:2016-033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土地购买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农机”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拟签订土地购买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康达”)与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地购买意向
协议。董事会现将意向协议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意向协议书风险提示
1、意向协议书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2、意向协议书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是协议双方签署的意向
协议,本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吉林康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李鹏,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农业机械(不含拖
拉机)及机电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钢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及代理,农业机械售后、维修服务,农业机械配件生产及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四平循环经济
示范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规
划条件”)。本协议项下的出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40000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50 年,以土地使用权出让证书起止时限为准。
2、项目用地付款方式及时间: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乙方预付 600 万元(大
写:陆佰万元整)土地转让款,甲方委托四平市铁西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代为收
取;乙方预付款支付完毕之日起 20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交地时间以双
方签订的交地确认书为准;甲方在通知乙方通过招、拍、挂取得工业项目土地使
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乙方支付土地款为全价款 1350 万元(大
写: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乙方前期预付的土地转让款按原路返回退还给公司;
乙方与甲方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
当日结清剩余土地余款。
3、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为乙方提供建设用地、财
政扶持、建设收费等优惠,乙方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
则,享受甲方在同一时期执行政策的最高优惠(不重复享受),并协助办理相关
手续。
四、参与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吉林康达本次签订购买土地意向协议是为了满足吉林康达未来发展战略对
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吉林康达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为公司的持续长远
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但具
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