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富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 “公司”)2013 年和 2014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富控股《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浙富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对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
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
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方面,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制了《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浙富控股《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
各项制度、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等;现场走访公司的经营场所,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内部审计、业务人员
等沟通交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浙富控股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浙富控股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仅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德仁 蒋 薇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