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为贯彻执行海南证监局《关于做好海南辖区投
资者保护工作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13〕22 号)的要求,海南神农基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为指导,制定了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
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
权益的原则;2、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的原则;3、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公司商业
机密的原则;4、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5、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6、
互动沟通的原则。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1、通过充分的信息
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
本市场形象;2、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营造诚信互利的氛围,形成尊重投资者,
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其他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
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等情况下,
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接待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
三、2016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作好公司 2016 年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各季度定期报告,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其他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潜在
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认真组织筹备股东大会
公司按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认真做好股东大会
的登记和组织工作,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会议的召
开时间和召集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对于须提供网络投票的事项,公司开通网络
投票方式供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
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
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及工作
人员不得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
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及时答复投资者询问
1、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电
话:0898-68598068,传真:0898-68545606)。董事会办公室应指定专人接听投
资者咨询电话,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尽量做到有效回答问题,并做好电话沟通的登记工作,
包括来电对象、时间、谈话内容、电话号码等信息。若指定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出,
应安排他人负责接听,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2、及时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对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
称“互动易”)和公司邮箱(sndf2010@126.com)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应根
据实际情况,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下,指定专人通过互动易和公司邮箱及
时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和公司邮箱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
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积极筹办 201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召开 201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
会,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互动,促使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进
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风险因素和防
范对策等重要信息。
(四)妥善接待投资者来访
公司对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
场参观调研、座谈沟通的,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将会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等
资料,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
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
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全程陪同并回答问题。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
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1、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方式;
2、活动的详细内容;
3、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4、其他内容。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当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应当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
公司应当执行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复核程序,及时检查是否存在可
能因疏忽而导致任何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漏,并明确一旦出现此类情形,公司应
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获取同样信息。
(五)持续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将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对于媒
体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
或可能产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必要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澄清。
(六)密切关注股票交易动态
3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
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求证,核实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四、维护公共关系
进一步维护好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财经媒体以及其他相
关机构之间的公共关系,为公司争取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五、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培训
公司将持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
责人等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研究
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安排其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
相应专业培训,努力提高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事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提升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
度的理解,进一步作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工作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