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现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三、薪酬构成和标准
1、公司董事长薪酬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放;
2、除公司董事长以外的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发放薪酬和津贴。
3、若公司遭遇外部经济形势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授权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在保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对本方案
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6年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
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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