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6)第 0291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对北京首旅酒
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而涉及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首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需要对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
三、评估范围: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
及相关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
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83,172.80
万元,负债为 89,007.21 万元,净资产为 194,165.59 万元,评估增值 93,072.61
万元,增值率 92.07 %。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
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股权转让交易的价值参考依
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
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