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关于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6: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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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6-19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明有限公司(下称:索正公司)60%股

2、转让金额:1200万

3、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的风险:

交易完成后索正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影响本公司2016

年净利润-144万元,对2016年以后的公司业绩不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方大新能源)

于2014年7月18日与自然人罗慧驰签订《投资协议》,收购索正公司60%的股权,

约定了业绩经营目标。2015年受经济下行影响,LED灯具产品价格大幅下跌,

虽然索正公司在营销推广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但效果甚微,索正公司2015

年度全年亏损9,099.91万元,2015年末净资产为-8047.79万元,未完成经营目

标。为减少损失,公司经与交易方罗慧驰商议,拟终止《投资协议》的履行,

将方大新能源持有索正公司60%的股权按照已支付的收购款1200万元转让给罗

慧驰控制的深圳市金码盈科电子有限公司,转让后方大新能源不再持有索正公

司的股权,本公司应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600万元也不再支付。同时对索正公

司应付本公司及方大新能源的债务金额部分折减。该事项预计影响本公司2016

年净利润-144万元,对2016年以后的公司业绩不再构成影响。

2、 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转让的意见,该事项还

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深圳市金码盈科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佳和华强大厦B座29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罗慧驰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1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17日

股东:晋亚萍 510万 51%; 罗慧驰 490万 49%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节能镇流器及其它电子

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数码产品、工

艺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2日

住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围头工业区西二路18号第1、2、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慧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

经营范围: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LED产品、五金制

品(不含电镀工序)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方大新能源持有60%股权,深圳市金码盈科电子有限公司持有

4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审计后) 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77.10 8,760.99

负债总额 18,424.89 17,447.14

净资产 -8,047.79 -8,686.15

营业收入 14,875.98 1,390.80

净利润 -9,099.91 -638.36

3、本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

4、标的公司共占用本公司及子公司资金7,886.96万元,鉴于标的公司已

资不抵债,经交易双方商定,标的公司分期偿还2,300万元,并由自然人罗慧

驰、晋亚萍提供部分连带责任担保后,本公司放弃剩余债权,双方债权债务关

系消灭。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股权

(1)深圳市金码盈科电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12,000,000.00)回购方大新能源持有索正公司的60%的股权。

(2)交易双方2014年7月18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不再履行,本公司无需

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陆佰万元整(6,000,000.00),本公司向索正公司注

入的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转为索正公司需向本公司偿还的债

务。

2、关于债权债务

(1)公司对索正公司的到期债权合计总额为人民币柒仟捌百捌拾陆万玖

仟陆佰贰拾陆元肆角(78,869,626.40)。

(2)索正公司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足额偿还债务合计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

整(23,000,000.00),则本公司承诺放弃对索正公司的剩余债权,双方债权

债务关系消灭。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完成后索正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影响本公司2016

年净利润-144万元,对2016年以后公司业绩不再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减少损失,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做出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决定,此决定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转让股权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回购及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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