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提名鹿凡伟、孙
晖为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鹿凡伟和孙晖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征
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鹿凡伟和孙晖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签字时间: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