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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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书面或 邮 件 方 式 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

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

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6

年 03 月 31 日)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洪观其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6 年 03 月 31 日)》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登 载 于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指 定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发行股份购买了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通讯”)、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彩物流”)及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达公司”)100%

1

的股权,使其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在 2015 年度报告中,将上述

三家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无线通讯及神彩物流原控股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达公司原全资股东中国电子进出口总

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因此该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

期间一直存在,公司需对以前年度的各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上年同期相

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

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与本公

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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