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2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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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宏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俊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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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66,445,932.20 1,904,954,494.37 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279,467.40 60,371,696.63 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4,994,614.14 61,179,531.59 6.2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352,267.26 386,752,721.36 -92.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16 0.0767 6.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16 0.0767 6.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 2.65% 0.0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419,910,612.35 14,897,235,302.93 -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48,772,658.42 2,387,303,157.73 2.5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3,656.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0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12,092.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91,297.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9,303.95
合计 -715,146.7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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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76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宏润控股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93% 353,831,138 质押 305,800,000
限公司
郑宏舫 境内自然人 15.25% 120,060,660 90,045,494 质押 111,900,000
尹芳达 境内自然人 2.16% 17,031,220 12,773,415
何秀永 境内自然人 1.23% 9,717,247 7,287,935
严帮吉 境内自然人 1.03% 8,108,000
施莹莹 境内自然人 0.88% 6,952,400 质押 5,899,999
赵熙逸 境内自然人 0.74% 5,861,114
李秀 境内自然人 0.55% 4,316,404
李坚志 境内自然人 0.52% 4,066,424
蔡振华 境内自然人 0.44% 3,5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353,831,138 人民币普通股 353,831,138
郑宏舫 30,015,166 人民币普通股 30,015,166
严帮吉 8,1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8,108,000
施莹莹 6,952,400 人民币普通股 6,952,400
赵熙逸 5,861,114 人民币普通股 5,861,114
李秀 4,316,404 人民币普通股 4,316,404
尹芳达 4,257,805 人民币普通股 4,257,805
李坚志 4,066,424 人民币普通股 4,066,424
蔡振华 3,5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500,000
杨志钢 3,023,800 人民币普通股 3,023,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郑宏舫、尹芳达、严帮吉、蔡振华分别持有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35.64%股权、10.82%
说明 股权、10.16%股权、1.3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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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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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已完工BT项目的项目回购款及保障房项目的预售
房款集中流入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收入14.90亿元, 占营业收入的75.78%;房地产业务收入4.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2.58%。
报告期,公司加强PPP业务市场拓展,建筑业新承接工程超过25亿元。新中标宁波市“三路一桥”PPP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
路-青云路)重大工程,大桥单跨400米,项目总投资17.5亿元,该工程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重大市政路桥和 PPP 市
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战略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完成发电量3,410万度;加快房地产项目销售,新签房地产销售合同29,903
万元。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合作和
宏润控股、 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 2003 年 09 严格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书面承诺 长期
郑宏舫 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 月 30 日 承诺
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
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活动。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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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3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9,518.96 至 12,374.65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9,518.96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将稳步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
资产类别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购入金额 出金额 收益
股票 333,300.00 8,364,456.31 10,173,836.84 自有资金
合计 333,300.00 0.00 8,364,456.31 0.00 0.00 0.00 10,173,836.84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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