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事
前审查意见:
经认真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
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
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王杰祥 高宝玉 许肃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