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04 月 15 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
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16 年 04 月 26 日在深圳德赛科技大厦 26 楼 2601 会议
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以下非关联交易事项:
1、《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没有董事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
或存在异议。
2、《关于惠州蓝微建设临时工业厂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投资人民币 2,813 万元新建临时工业厂房,用于扩建多
节业务生产场所。并授权惠州蓝微总经理组织实施。
3、《关于修订公司审批权限与流程一览表的议案》
二、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白小平回避,由其余 5 位非关联董事举
手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以下关联交易议案:
4、《关于惠州新源采购自动化生产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新源向德赛自动化采购动力电池 PACK(封装)自动化生产
线,总金额为人民币 1,250 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
为 2016—019 的《关于惠州新源采购自动化生产线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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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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