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互联
网行业相关资产,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
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
自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
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
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
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
告后恢复交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者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