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9: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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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1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25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有法先生主持。与会董事

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6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解除<北京新海宁皮革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合

作开发北京海宁皮革城之协议书>并签署新<协议书>的议案》。

拟同意公司解除原《北京新海宁皮革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北京

海宁皮革城之协议书》,并与银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海宁皮革商贸有限

公司及北京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协议书》,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新

海宁商贸的股份。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6-019 的《关

于解除<北京新海宁皮革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北京海宁皮革城之协

议书>并签署新<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与发行数

量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

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发行价格与发行数

量进行调整。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6-020 的《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

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进行调整。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6-021 的《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宁皮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结合近期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以及根据公司已披露 2015 年年度

报告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了承诺。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6-022 的《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宁皮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暂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等事宜尚需取

得浙江省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暂缓发出召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价格相关事宜的通知。待上述条件具

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立即召开会议并及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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