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要
求,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15
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额度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额度人民
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 2015-03 号《关于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额度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104,000.00 元人民币,处置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0.00 元人民币。
二、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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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 期初账面 本期公允价 资金来
最初投资成本 计量 计公允价值变 本期购买金额 出售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会计核算科目
种 码 称 价值 值变动损益 源
模式 动 金额
中信信 公允
信托产
908146 泽财富 280,000,000.00 价值 0.00 6,104,000.00 4,578,000.00 280,000,000.00 0.00 11,872,000.00 286,104,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自筹
品
79 号 计量
合计 280,000,000.00 -- 0.00 6,104,000.00 4,578,000.00 280,000,000.00 0.00 11,872,000.00 286,104,00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2015 年 01 月 16 日
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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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统
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公司
总裁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公司专门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
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公司没有
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
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
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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