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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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851 邮政编码: 10002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6]京会兴内审字第 03010002 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印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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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印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叶 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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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海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

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打造现代化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公司运行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确保经营目标的持续

实现;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打造攻防兼备的战略体系,强

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确保经营稳健和财产安全;提高信息披露的工

7-1

作质量,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全体股东

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深化改革,加速战略转型升级,持

续推进在商业、文化、金融等领域的平台构建,以期形成“商业+文化

+金融”的业务格局;继续秉承“立足广州、拓展华南、面向全国”发展

战略,深耕细作,去存量、谋增量,持续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由于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与要求,以风险为导向,

从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管理的情况出发,结合公司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数据,基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考虑,将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典型单

位列为评估范围(已涵盖公司所有主要业务)。

纳入本年度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商业板块下的物业

7-2

租赁、物业销售、百货业务子公司、金融板块的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3.62%】,营业

收入占比【92.15%】,利润总额占比【86.04%】 。

纳入评价范围内单位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合同管理、全面预算;

2、信息系统层面,包括:公司层面的信息系统控制环境、信息

与沟通、风险评估、监控以及一般控制层面的开发与获取应用软件、

政策与程序、维护应用软件、系统安全与风险评估、数据管理、用户

管理、第三方供应商服务、系统问题与事故管理、物理安全保证;

3、业务流程层面,包括:资金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采

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税务管理、

人工与福利。

4、募集资金使用控制方面

公司制定并落实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运用、管理和监督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

集资金使用合理、存储安全,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18 号)核准,公司

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9,880,23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35 元,募集

7-3

资金合计 833,999,995.6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27,880.1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472,115.5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05)。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5,166.80 万元,取得利息收入

1,279.96 万元。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余额为 41,334.87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运营情况、行业特征、风

险水平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

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定义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一般控制缺陷:指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

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

7-4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董事会应当对识别到的各项缺陷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其可能造

成影响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若相关缺陷可能导致以下情况发生,则此

缺陷有可能被认定为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定量标准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漏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该缺陷是否有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财务报告错报、漏报;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漏报金

额的大小。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漏报<利润 利润总额的 2.5%≤错报、漏 错报、漏报≥利润

潜在错误 总额的 2.5% 报<利润总额的 5% 总额的 5%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7-5

一般缺陷: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

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

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

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

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7-6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

发展战略、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

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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