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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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4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218号)。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1 所述,2014年度、2015年度中威电子

公司对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汇能公司)销售产品累计确认收入153,021,600.00元

(含税),累计收到中交汇能公司支付的货款8,210,800.00元,另通过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融资的方式转让对中交汇能公司应收账款43,000,0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威

电子公司对中交汇能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1,810,800.00元,连同上述保理融资转让款项,合计占上述

交易总额的94.63%。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

理解和认可。

根据公司与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汇能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签订的《车载无

线设备采购合同》,中交汇能公司向公司采购无线车载多功能终端共计60,000台,交易金额153,000,000.00

元,此外双方签订零星采购合同交易额为21,600.00元,上述合同合计交易总额153,021,600.00元。公司于

2014年度确认销售收入51,640,050.00元(含税),于2015年度确认销售收入101,381,550.00元(含税),

累计确认收入153,021,600.00元(含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中交汇能公司支付的货款

8,210,800.00元。根据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于2015年11月19日签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合

同》,公司于本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融资的方式转让对中交汇能公司应

收账款43,000,0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中交汇能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1,810,800.00元,

连同上述保理融资转让款项,合计占上述交易总额的94.63%。

针对这一事件,公司已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并与中交汇能签订了《还款协议》,根据协议,中交汇能

承诺于2016年3月支付货款1,000万元,于2016年4月支付货款2,500万元,于2016年5月支付货款2,500万元,

于2016年6月-7月支付货款4,181.08万元。2016年1月1日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收到中交汇能公司支付的货款

3,500万元。

针对逐渐增加的企业应收账款风险,公司除了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以外,会根据政府项目采购和

建设在年度时间内的规律和特点,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合理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的应收账款的

回收和管理。同时,公司已将应收账款纳入相关人员的KPI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努力减少应收账款不断增

大的风险。

特此说明!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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