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樟树市凌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黄河合计持有的
深圳市快闪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5 名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深圳
市快闪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天龙集团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就本次重组事宜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合称“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已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出具本次重组预案、本次重组报告书、法律
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所需的全部事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他有关
文件,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
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如违反上述承诺,为各相关中介机构带来损失或责任承担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章: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冯 毅
日期: 2016 年 4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