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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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6-024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公司关于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

12、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十、议案十二已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十一已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披露。

议案二已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37 东方明珠 2016/5/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8828222);

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4 日(09:30—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

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 4 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 01,62,923,

71,921,939,20,44,825 路等。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7)。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

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

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57 号百视通大厦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沈健、缪真。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公司关于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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