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报董事会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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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报董事会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

真审阅议案及其附属文件,以及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

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审慎判断,现就第八届六次董事会相关审

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高管

薪酬水平制定,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符合“公平、激励”的原则,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稳定发展;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国首批取得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以及

与公司审计工作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和管理团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 2012-2015 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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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说明

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金斯服装有限公司、南京南纺英致连商贸有限

公司、南京南纺诺斯菲尔德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南泰家纺用品有限公司实际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同意额度之内;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与关联方的购销往来符合框架协议的约定,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未发

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在年初确定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逾期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担保事项实施时进行了审慎

研究论证,有效防范了风险。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汉辉 陈益平 陈 超

二○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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