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15 年)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青岛海信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规范委员会的运作。审计委员会履行的
职责如下: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一) 经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外部审计机构提供
的非审计服务没有影响其独立性,且勤勉尽责。
(二) 鉴于外部审计机构能够坚持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的为公司提供
专业的审计服务;同时综合考量行业、地区及外部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服务,同
意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同意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及其费用,以及聘用条款,
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一)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进场之前召开事前沟通
会,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二) 在年报审计机构正式入场后至审计项目组外勤现场审计结束之前
通过事中沟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和落实。
(三) 在审计项目组外勤现场审计结束后至财务报告披露之前召开事后
沟通会,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
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经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
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会计师为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董事会和会计师分别
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一) 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二)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三)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报
告签署页)
刘志远 刘坚 于淑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