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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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胜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赵广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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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51,714,962.59 47,920,922.25 103,594,969.43 46.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262,820.25 2,643,444.01 27,785,882.27 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5,178,774.77 1,015,274.71 27,725,985.58 -9.1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96,900.53 9,060,520.51 2,317,893.89 59.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0.10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0.10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0.45% 5.25% -3.4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008,764,995.70 2,032,518,847.83 2,032,518,847.83 -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06,101,360.94 1,675,857,118.59 1,675,857,118.59 1.8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 2015 年 12 月 3 日完成资产过户,上海华明电力设
备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
应认定为反向购买,购买日确定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基于以上信息,公司 2016 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
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其中 2016 年一季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而上年同期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要追溯调整,只包括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2016〕025 号公告,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64.34 万
元,该数据取自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季度数据(具体见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8 日发布的《2015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购买,购买日确
定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当追溯调整,所以 2015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后将只包括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5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不包
括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因此上表中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人民币 264.34 万元追溯调整为 27,785,882.27 元,2016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调
整后的口径同比上年同期增长 8.9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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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9,443.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763,645.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54,580.3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329.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12,751.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685.39
合计 5,084,045.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92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华明电力设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34% 168,763,023 168,763,023
备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安信乾能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3% 47,732,181 47,732,181
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汇垠华合投
资企业(有限合 境内自然人 4.50% 22,774,327 22,774,327 质押 20,490,000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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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春 境内自然人 3.57% 18,080,050 18,080,050
刘毅 境内自然人 3.57% 18,062,451 18,062,451
李胜军 境内自然人 3.57% 18,055,709 13,541,782
珠海普罗中合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4% 14,893,283 14,893,283
(有限合伙)
广州宏璟泰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2% 13,742,376 13,742,376 质押 6,870,000
(有限合伙)
上海国投协力发
展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0% 13,672,743 13,672,743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北京中金国联元
泰投资发展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3% 9,766,285 9,766,285
(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管彤 4,928,2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胜军 4,513,92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06,600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丽华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彭皓琳 950,317 人民币普通股
曹震涤 743,66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513,050 人民币普通股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国玲 419,900 人民币普通股
左亚峥 413,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李胜军、刘毅、郭伯春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解除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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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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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 指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海华明 指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原法因数控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华明土耳其 指 HM ELEKTROMEKANK RETM ANONM RKET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较报告期期初减少32.43%,主要是报告期内到期托收的承兑汇票较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较报告期期初增加256.60%,主要是报告期光伏电站项目EPC合同预付了部分对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
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较报告期期初增加327.08%,主要是报告期为了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收益,购买了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期末较报告期期初减少32.20%,主要是报告期支付了2015年绩效工资所致。
5、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较报告期期初减少50.17%,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的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6、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6.45%,主要是(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规
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2)上海华
明的电力设备业务也在稳步增长。
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83.96%,主要是:(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
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规定,报
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而原法因数控的数控
机床业务的毛利率与上海华明的电力设备业务的毛利率差别较大,造成营业成本增长比例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差异较大。 2)
上海华明的电力设备业务收入增加形成的营业成本增加。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62.01%,主要是(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
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规定,本
报告期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2)上海华明计提的
增值税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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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4.42%,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规定,本报告期数
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0.54%,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规定,本报告期数
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09.11%,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规定,本报告期合
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报告期取得利息收入及产生的汇兑收益较多,
而上年同期上海华明产生了贷款利息支出。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5,480.36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规定,
本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报告期公司取得委托理财收益,
而上年同期上海华明没有取得委托理财收益。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285.86%,主要是:(1)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
于此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2)
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804.38%,主要是报告期发生了固定资产处置损失520,840.70元。
1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69,292.37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华明土耳其处于业务开展初期而产生亏损所致。
16、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12,332.37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华明土耳其处于业务开展初期而产
生亏损所致。
17、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0%,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在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
收益时所用的股票数量为购买上海华明资产定向增发的股票数量280,777,537股,而在计算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时所用的股
票数量为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所有普通股股票数量506,159,420股。
18、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0%,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在计算上年同期稀释每股
收益时所用的股票数量为购买上海华明资产定向增发的股票数量280,777,537股,而在计算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时所用的股
票数量为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所有普通股股票数量506,159,420股。
1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5.35%,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基于此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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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37.71%,主要是收到的出口退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48.56%,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6%,主要是:(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
编制。基于此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
(2)公司光伏电站项目EPC合同预付了部分供应商材料采购款。
2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94%,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基于此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
24、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21.72%,主要是:(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基于此
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2)报告
期支付的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2.99%,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基于此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因此大幅增长。
2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3,000,000.00元,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基于此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报告期委托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
2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2,802.58元,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2015年12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应按照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基于此规定,报告期合并数据为原法因数控及上海华明的合并数据,上年同期数据为上海华明的数据,报告期取得了理财产
品利息收益,上年同期没有发生。
2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3.89%,主要是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减
少所致。
29、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1,000,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所致。
30、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000,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支付了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
问费用。
3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000,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存放的保证金减少
了4,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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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增加152.72%,主要是报告期产生了汇兑收益,而上年同期发生汇兑损失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6〕016号公
告),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经营上市公司现有的钢结构数控装备业务,子公司山东法因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24
日经工商核准成立,详见〔2016〕024号公告。2016年3月31日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以钢结构数控机械装备的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负债、货币资金等投资于山东法因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一并转移。目前,相关产权转移手续正在积
极办理中。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的整体组织架构将更加清晰、运行更加有效。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法因智能设备有限
2016 年 02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18 号
公司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北京中金国
联元泰投资
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珠海
普罗中合股
权投资合伙 自上市首日
企业(有限合 起 12 个月内
伙)、国投创 不转让,自本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4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新(北京)投 次上市首日 严格履行
诺 13 日
资基金有限 起 24 个月内
公司、北京国 转让比例不
投协力股权 超过 50%。
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上
海国投协力
发展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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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安
信乾能股权
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1、自上市首
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2、如华明集
团按照其与
公司签订的
《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的
约定,负有盈
利补偿责任
或减值补偿
责任的,则华
明集团因本
次发行所获
公司股份的
解锁以其承
担的补偿责
上海华明电
股份限售承 任解除为前 2015 年 04 月
力设备集团 严格履行
诺 提。3、本次 13 日
有限公司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法
因数控股票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本次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华明
集团通过本
次重组获得
的法因数控
股票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广州宏璟泰 自上市首日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4 月 严格履行
投资有限合 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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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有限 诺 不转让,自本 13 日
合伙) 次上市首日
起 24 个月内
转让比例不
超过 50%。
广州汇垠鼎
耀投资企业
(有限合
伙)、广州汇 本次非公开
垠华合投资 发行的公司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4 月
企业(有限合 股票自上市 严格履行
诺 13 日
伙)、宁波中 首日起 36 个
金国联泰和 月内不转让。
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1)本人不
存在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
上海华明及
其下属企业
有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活
动,未来也不
会直接或间
接地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
合资、合作和
肖日明、肖 联营)从事与 2015 年 04 月
同业竞争 严格履行
毅、肖申 上市公司、上 13 日
海华明及其
下属企业有
实质性竞争
或可能有实
质性竞争的
业务活动。
(2)若本人
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
未来从事的
业务或所生
产的产品与
上市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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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明及其
下属企业构
成竞争关系,
上市公司、上
海华明有权
按照自身情
况和意愿,采
用必要的措
施解决同业
竞争问题,该
等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收
购存在同业
竞争的企业
的股权、资
产;要求可能
的竞争方在
限定的时间
内将构成同
业竞争业务
的企业的股
权、资产转让
给无关联的
第三方;若可
能的竞争方
在现有的资
产范围外获
得了新的与
上市公司、上
海华明及其
下属企业的
主营业务存
在竞争的资
产、股权或业
务机会,可能
的竞争方将
授予上市公
司、上海华明
及其下属企
业对该等资
产、股权的优
先购买权及
对该等业务
机会的优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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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权,上市
公司、上海华
明及其下属
企业有权随
时根据业务
经营发展的
需要行使该
等优先权。
上海华明电
北京中金国 力设备集团
联元泰投资 有限公司独
发展中心(有 自承担盈利
限合伙)、珠海 补偿期第一
普罗中合股 年、第二年的
权投资合伙 补偿义务,上
企业(有限合 海华明全体
伙)、国投创 股东承担盈
新(北京)投 利补偿期第
资基金有限 三年的补偿
公司、北京国 义务,其中普
投协力股权 罗中合、安信
投资基金(有 乾能、上海国
限合伙)、上 投、北京中 2015 年已履
业绩补偿承 2015 年 08 月
海国投协力 金、北京国 行完毕,2016
诺 03 日
发展股权投 投、国投创新 年正在履行
资基金合伙 仅以其通过
企业(有限合 本次发行所
伙)、深圳安 取得的上市
信乾能股权 公司的股份
投资基金合 数量的 10%
伙企业(有限 (即
合伙)、上海 9,827,242 股)
华明电力设 为限向上市
备集团有限 公司进行补
公司、广州宏 偿,超出部分
璟泰投资有 由华明集团
限合伙企业 按约定方式
(有限合伙) 向上市公司
进行补偿。
1、截止本承
李胜军、郭伯 诺函出具之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春、刘毅、管 其他承诺 日,本人未以 严格履行
彤 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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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事与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
未拥有与公
司存在同业
竞争企业的
股份、股权或
任何其他权
益;本人承诺
在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不
会以任何形
式从事对公
司的生产经
营构成或可
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
和经营活动,
也不会以任
何方式为公
司的竞争企
业提供任何
资金、业务及
技术等方面
的帮助。2、
针对济南法
因 1 栋办公楼
及 2 栋单层生
产车间局部
占压规划道
路红线和道
路绿化带,面
临将来因服
从市政规划
需要进行拆
迁而发生资
产损失的风
险,本人承
诺:如果上述
建筑物一旦
被拆除,本人
将在拆除之
日起十日内,
就济南法因
因此而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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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损失,按照
本人在与山
东法因数控
机械有限公
司(山东法因
数控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的前身)签署
《股权转让
协议》之日
(即 2007 年
4 月 9 日)持
有济南法因
的股权比例
以现金方式
一次性足额
补偿予济南
法因,且本人
就该等补偿
责任与上述
协议签署日
济南法因的
其他股东承
担连带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1、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
六个月内不
减持公司股
票,以实际行
动维护上市
公司信用体
系,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
李胜军、郭伯 2015 年 07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 2、自 2015 年 履行完毕
春、刘毅 11 日
7 月 9 日起的
六个月内,计
划择机通过
证券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
定向资产管
理等方式增
持不少于其
2015 年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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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年累计减持
股票金额的
10%。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44% 至 39.98%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8,500 至 14,100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8,462.92
元)
1、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后,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企业合并》中关于“反向购买”的规定,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包括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有限公司和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而 2015 年 1-6 月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只包括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数
据。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3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备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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