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6〕035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萍先生主持,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们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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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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