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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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2 号文核准,由联席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

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结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 9.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6,808,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19,192,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

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66467875024 账号

1,319,192,000.00 元。另扣除财务顾问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

费用 7,890,366.1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11,301,633.8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众环验字(2015)010059 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金额

2015 年 7 月 15 日募集资金总额 1,319,192,000.00

减:发行费用 7,890,366.11

2015 年 7 月 15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11,301,633.8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2,105.72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311,301,033.89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05.72

按此计算,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 2,705.72 元,募集资金专

户实际余额为 2,705.7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1 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

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由业务负责部门

提请付款申请,报财务负责人审核,经营计划中心复核,总裁审批后支付。公司一次或 12 个

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 20%的,公司均及时通知保荐机

构,应当每月向商业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本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并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

入情况,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本公

司在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账号 566467875024)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566467875024 2,705.72 活期

合 计 2,705.72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5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2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130.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130.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130.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 含部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度(%)(3)=(2)/(1) 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林业资产 否 6,8141.09 6,8141.09 6,8141.09 6,8141.09 100% 不适用 6,704.72(注 5) 否 否

风水电资产 否 26,002.64 26,002.64 26,002.64 26,002.64 100% 不适用 2,153.75(注 6) 是 否

生物质资产 否 3,716.82 3,716.82 3,716.82 3,716.82 1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否

补充标的资产运营

资金及上市公司流 否 33,269.55 33,269.55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860.55 97,860.55 131,130.10 131,130.10 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截止期末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次所募集资金中没有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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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的第(16)条募集资金用途,同意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部分可补充标的资产

运营资金及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2,705.72 元,结余原因为银行结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注 1:承诺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中为购买的资产,募集资金用途为支付交易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实现的效益即购买资产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注 2:林业资产为本公司的林业分部,即经营能源林基地投资建设的全部 15 家公司。

注 3:风水电资产为本公司的风水电发电分部,即经营风力和水力发电的全部 11 家公司。

注 4:生物质资产为本公司的生物质发电分部,即经营生物质发电的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 家公司。

注 5:林业资产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 2015 年 5 月 31 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日)之后林业资产的净利润。

注 6:风水电资产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 2015 年 5 月 31 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日)之后风水电资产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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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其他说明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与华融渝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金额为 27,292.11 万元。合同

约定华融渝富可通过其或第三方的账户,将上述金额借款汇入公司收款账户,公司亦可直接使

用募集账户中应偿还给华融渝富的资金。公司收到华融渝富或第三方账户汇入的款项后,或者

公司使用了募集账户中应偿还给华融渝富的资金后,华融渝富即完成了出借款项义务。

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应支付给华融渝富的资金人民币 27,292.11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的 33,269.61 万元及发行费用 789.04 万元转到公司在建行武汉江岸支行所开账户内。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将 27,292.11 万元人民币转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 27,292.11 万元支付给华融渝富。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凯迪生态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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