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
00,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性质为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4)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7 日(周二)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
午 15:00,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
(1)2015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周四), 凡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
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
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
区容桂容里建丰路 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4)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5)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度报告摘要》(2016-016)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度报告全文》(2016-017)全文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
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6-014)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郝英奇先生、刘洪山先生、夏维洪先生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将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代为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15 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石碧先生、张宏斌先生、徐滨先生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将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15
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历任独立董事郝英奇先生、刘洪山先生、夏维洪先生以及现任独立董事石碧先生、张
宏斌先生、徐滨先生提交的《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三)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6-015)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4)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5)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 2016GZA20311 号《审计报告》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
2016GZA20311 号《审计报告》确认,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8,297,600.37 元。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0,829,760.04 元,减去本年已分配 2014 年现金股利
38,751,637.8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86,862,536.09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未分配
的利润 825,578,738.59 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的相关规定,
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公司
库存股的 578,643 股(已注销回购股份),公司以 419,230,828 股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307,699.3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775,271,039.2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4)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5)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2016-014)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4)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5)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
立 董 事 对 相 关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及 独 立 意 见 》 刊 登 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4)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5)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
立 董 事 对 相 关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及 独 立 意 见 》 刊 登 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014)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4
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
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广东德
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03,信函请注明“2015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4
2、投票简称:德美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德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
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
案,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1.00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5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议案 6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公司 2016 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公司 2016 年度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购买保本型银
议案 8 8.00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 9 公司 2016 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9.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
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6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
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
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大可 吴琦
联系电话:0757-28397912;0757-28399088 316 811
传真:0757-28803001
邮政编码:528303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7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投票说明:
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 、“反对” 、“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6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 7
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购买
议案 8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 9 公司 2016 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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