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6-0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3: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
席 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公司《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公司《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 1,438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89,641 万元和合并凯美克公司前归属母公司利润 23 万元,可供分配利润
-88,203 万元。
公司在 2015 年度加快升级转型,在项目建设和质量提升方面都取得了丰硕
的成果,粘胶长丝毛利率较同期上升,2015 年公司虽实现盈利。考虑到公司受
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环保任务艰巨等因素的不确定性,
并且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考虑今年暂不做分配。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公司《201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
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
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由审计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几个方面,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评估。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
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公司《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宋德武、刘宏伟、马俊、姜俊
周回避表决)
(八)、审议公司《关于 2016 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 1996 年经财政部批准并改制
为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15 年度,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
审计任务。为此,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为 2016 年一年,年度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见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已满,故本次会议需审议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名
单(名单附后),此次会议通过的候选人,还需经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存在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故第六、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光民先生和徐铁君先生不能继续连任;经大股东提名,公
司董事会拟聘任刘彦文先生和李金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新增独立董事。由于李
金泉先生暂时没有资格证书,还需要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后,再经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履行职责,故暂时还需要李光民先生继续履行职责,公
司会尽快安排李金泉先生参加深交所培训后获得证书。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改选出新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职务”的要求,故在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还需独立董事李光民先生、徐
铁君先生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为 2016 年 5 月 21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董事会中的议案前十一项都
要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宋德武先生:性别:男,1971年5月26日出生,民族:汉,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毕业于吉林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1995年7月15日参加工作。曾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调度处综合调度员,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三纺车间主任,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党委书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奇峰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德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宏伟先生:性别:男,1960年12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吉林市第一轻工业管理局团委干事、吉林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干事、吉林
市体改委科技处科员、吉林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科级巡视员、吉林市委公
交工委干部处副处长、吉林市公用局党办主任、吉林市公用局助理调研员、党
委常委;吉林市公用局副局长、党委常委;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刘宏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俊周先生:性别:男,1958年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民族:
汉。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化纤厂酸站车间工人、吉林化纤厂子弟中学教师、吉林
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科员、副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任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俊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俊先生: 性别: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中共
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吉林化纤股份公司仪表车间技术员、腈纶指挥
部技术处员工、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仪车间副主任、聚合车间主任、总
经理助理、副经理、总经理职务,2011年5月~至今,担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剩勇先生: 性别:男,1970年4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性别:男。大
学学历。民族:汉。中共党员。籍贯:吉林市。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调度处调度员、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处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处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剩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晓敏先生: 性别:男,1980年11月14日出生,男,汉族,大学学历,中
共党员,2000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包头税务印刷厂出纳、内蒙古奥特奇蒙
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杜晓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东杰先生: 性别:男,1973年1月出生,男,朝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籍贯:吉林省海龙县, 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股份公司长丝一车间
技术员,长丝三车间主管技术员,长丝一车间、长丝三车间生产主任,长丝三车
间主任,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处处长。
金东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年志远先生: 性别:男,195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吉林大
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吉林工学院高等教育研
究室副主任、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编辑室主任、长春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9~现在,担任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科学位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教学委员会委员。
年志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建华先生: 性别: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苏州职业大学
纺织机械专业,大学学历。先后担任吴江工艺织造厂车间主任、厂长;现任吴江
华业面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江市政协委员。
严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