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6-059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
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对象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第
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目前由于
部分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原因等因素,已不符合本次激励条件,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对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名单中部分激励对象及激励对象拟授予
额度进行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对象人数经重新调整分配后
向 1024 名期权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份期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的《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名单包含的
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名单人员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获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草
案)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