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2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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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贝

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现自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

上述公告文件未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现对相关事项更正并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内容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披露《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

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中披露:

公司拟以受让股权和现金的方式向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超华科技”)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

尔信”)16%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贝尔信股权,将持有超华

科技 12,213,209 股股份。交易对价 21,080.00 元。

公司曾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以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参股方式收购贝尔信 2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8,954 万元。后在超华科技参股贝尔信过程中,股权比例稀释为 16%。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额度在总经理办

公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更正部分

根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贝尔信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21,080.00 万元,

收购价格为 8,954 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为 12,1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3,300.65 万元的 22.75%,因此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额

度在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现更正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未生效、具有不确定性,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和公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

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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