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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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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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6,503,664.13 92,754,942.13 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53,664.29 5,178,273.33 13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059,793.95 4,378,754.63 175.4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257,931.64 -5,850,193.98 92.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2 0.0388 132.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2 0.0388 132.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 0.62% 0.8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94,595,734.63 882,545,946.27 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55,823,424.51 843,909,290.00 1.4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65.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47.6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593.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81.70
合计 -6,129.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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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1)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
如下: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
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
先生、成晓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
事邓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
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主要股东(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9.92%,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
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王全祥先生与其实际控制的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田木” ,原
公司名称为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手续)持股比例合计为9.27%,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截止至2015
年12月31日)。虽然成晓华先生与王全祥先生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3)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
据商讨会的结果,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
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
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4)自2015年4月起,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较以前更为分散。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
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含
王全祥实际控制的新余田木)、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资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
9.92%、9.27%、5.02%。2015年8月17日,公司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项,向上述前五大股东征求意见,上述前五
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中科汇通于2015年8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科汇通(深圳)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不是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说明》。主要说明内容如下:①
截至2015年8月19日止,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不到30%;②朗科科技现任董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中,没有一人是中科汇通推
荐或选举的;③中科汇通未参与朗科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④中科汇通未与朗科科技主要股
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⑤中科汇通不具备《公司法》(201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政策法规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中科汇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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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目前不是朗科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认定朗科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意见分歧的情况已经引发了投资者和媒体的普遍关注以及担忧,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虽然董事、主要股东意见有分歧是属正常的,且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希望股东
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公司今后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
之间的有效沟通尽量提供便利,并致力于提高为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
重全体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
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带来的控制风险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含王全祥实际控
制的新余田木)、潇湘资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使得公司
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者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
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
3、专利收入不稳定风险
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
人力、物力、财力,且专利收费在不少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予以解决,专利侵权人向专利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费的情形较少。
应对措施: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公司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行为、侵权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由
于本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故无法对市场全部侵权行为逐一提起诉讼。自2002年起本公司逐步、有计划地在全球范围
内实施专利维权战略,通过专利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护本公司专利,且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但公司专利盈利仍然可能呈
现一定的不稳定性,进而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
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积极设计一个许可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专利授权许可费
的数量。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和硬盘等。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
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
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
出附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客户订货和消费者
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
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生产浪费。
5、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
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将可能
导致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所拥有的核心
技术优势存在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除在现有产品型号、规格方面推出一些新产品外,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
品开发,拓展固态硬盘、无线存储、Type-C接口的闪存存储应用新方向,将存储与WiFi关联进行产品开发;移动固态硬盘
(Portable SSD)拥有大容量、高速度、防震抗衰等特点;无线存储具有实时分享、简洁方便的特点,使存储更灵活、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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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更便捷。公司开发完成了移动固态硬盘系列和多功能无线存储分享器,已逐步推广上市。鉴于互联网的不安全因素,
拓展线下的移动存储加密产品,让存储信息更安全。在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方面,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
以上风险。
6、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
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以原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加大专利维权力度。加大以闪存盘为基础的周边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积
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
储等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并加强产品功能迭代和产品系列延续性。
7、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
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专利授权许可收
费方式为本公司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
专利许可费用的目的。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
海关保护的方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
有利地位的策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
诉讼是正常的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应对措施: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在专利申请阶段,公司会尽可能地做好前期检索、论证工作,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撰写、
审核每一件专利,减少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让每个专利都发挥其应有
价值,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8、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3年多就要到期了,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
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
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围绕移动存储领域布局了众多的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
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保护,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
的。其次,公司在进行专利授权时,也考虑以从公司采购产品的方式来进行授权,将传统的专利授权模式改变为产品端的商
业合作,以减少对专利的依赖。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
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
9、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
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
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护的意义。但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
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
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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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在专利申请阶段,尽可能地做好充分的调研与检索,使申请的专利技术符合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充分挖掘既
有专利覆盖的产品范围,促进公司维权的产品多样化,减少对某一类维权产品的依赖。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
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其次,适当的条件下,公司可考虑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委托,
充分利用公司在专利运营领域的经验为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以及购买一些第三方的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等手段,
丰富公司所运营专利的技术领域,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10、未来不能持续成长的风险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9%、-8.79%、91.52%和4.04%,2013年、2014年、
2015年、2016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05.64%、3375.55%、91.51%和175.42%,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不稳定。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
广等诸多条件的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减慢,甚至负增长。同时,公司为了实现增长,必须不断提升运营
和管理能力,吸引和保留管理、技术和市场人才,将会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对公司短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在保持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行业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合理地运用好
闲置募集资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和业务领域,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
力,打开企业成长空间,合理安排企业费用与投入,控制公司总体运营成本。
11、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
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
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出本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
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
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拥有的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核心技术及技术
人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实施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制度,
将有可能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人员梯队的建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对基本的闪存应用较为熟练。由于闪存的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国外厂家的
手中,对国内厂商来说移动存储行业已经从技术型企业转换为以产品为导向的企业,公司将更多地在闪存的应用和产品的开
发上多做研究,以产品带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拓展,优化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政策,使公司在闪存以及移动存储领域的技术保
持处于领先地位,并密切关注加密存储、移动固态硬盘以及以存储为基础的周边技术无线WiFi和云存储的发展。
13、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的风险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79.73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
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申报,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
14、关于朗科大厦对外租赁的风险
朗科大厦属于以协议方式取得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地上建筑物。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朗科大厦在满足自用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等条件时,空
置部分可向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调剂资格,经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后可调剂使用。公司先后将朗科大厦第2-15层出
租给腾讯公司、将第17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参数领航公司、将第一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华软科技公司。前述出租面积总计超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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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大厦建筑面积的50%(即自用面积不足50%),公司不满足向深圳市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
的基本条件,公司存在遭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
15、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等。闪存芯片、硬盘盘芯的购入渠道主要是进口,
其购入价格以美元核算,如果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人民币汇率下跌时,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变动趋势,
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控制产品的销售价格。
16、香港朗科经营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低,
由于闪存等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非常频繁等特点,容易因价格下跌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利润,同时,香港朗
科亦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香港朗科业务在境外运营,监管不易,因此还存在难以监管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须加大香港朗科贸易业务的日常管控,对香港朗科贸易业务进行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以控制香港
朗科的经营风险。在应收款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监控客户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回款的风险因素,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建立应收款台账,并派专人
负责及时跟进应收款的回款情况等,并对未按时回款的事项暂扣业务部门的销售提成,以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08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国顺 境内自然人 21.63% 28,900,000 21,675,000 质押 9,725,000
中科汇通(深圳)
股权投资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00% 28,062,658 0 质押 15,754,200
限公司
成晓华 境外自然人 9.92% 13,250,400 0 质押 8,500,000
新余田木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5% 9,286,500 7,245,750 质押 9,286,500
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潇湘资本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2% 6,700,075 0
资股份有限公司
王全祥 境内自然人 2.32% 3,100,000 0 质押 3,000,000
常鑫民 境内自然人 1.65% 2,209,64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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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景葱 境内自然人 0.93% 1,247,500 0
周创世 境内自然人 0.82% 1,099,0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宝兴业事件驱动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0% 805,986 0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
28,062,658 人民币普通股 28,062,658
限公司
成晓华 13,250,4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50,400
邓国顺 7,2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25,000
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700,075 人民币普通股 6,700,075
王全祥 3,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0,000
常鑫民 2,209,645 人民币普通股 2,209,645
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40,750 人民币普通股 2,040,750
杜景葱 1,24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7,500
周创世 1,0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9,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805,986 人民币普通股 805,986
基金
上述股东中,股东"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王全祥"全资控股的公司。2、
持股 5%以上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及其控制的新余田木、潇湘资本
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除此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外,公司未知上述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
说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注: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手续。
股东杜景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97,500 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5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247,500 股,为公司第 8 大股
(如有)
东、第 8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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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每年年初按上年
末所持股份总数
邓国顺 21,675,000 0 0 21,675,000 高管股份锁定
25%解除高管锁
定;质押解除时。
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王全祥离任
新余田木投资咨 上市承诺、首发 满十八个月时)
7,245,750 0 0 7,245,750
询有限责任公司 前机构限售 起可申请全部解
除限售;质押解
除时。
每年年初按上年
末所持股份总数
高丽晶 63,281 15,820 0 47,461 高管股份锁定
25%解除高管锁
定
每年年初按上年
末所持股份总数
王荣 25,312 6,328 0 18,984 高管股份锁定
25%解除高管锁
定
合计 29,009,343 22,148 0 28,987,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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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24,056.02万元,下降46.4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4,710.00万元。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5.00万元,下降6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以票据结算的客户订单量减少。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997.79万元,上升37.34%,主要原因为:2016年3月底贸易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
4、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54.57万元,上升218.3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拓展SSD(固态硬盘)业务,预付购买生产SSD产品
的设备44万元,预付材料款275万元。
5、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1,155.17万元,下降57.16%,主要原因为:2016年2月份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存款到期,收到银行
存款利息1800万元。
6、存货较年初增加658.84万元,上升30.66%,主要原因为:2016年3月份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价格上涨趋势相对明显,所以
适当增加了主材备料。
7、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4,703.06万元,上升1,187.1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4,710.00万元。
8、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74.68万元,上升36.16%,主要原因为:2016年3月份存货增加导致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9、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18.59万元,上升42.90%,主要原因为:为控制风险,对海外新开发客户采取先收款后发货销售模
式。
10、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25.23万元,下降41.99%,主要原因为:2015年底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内发放。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6.08万元,下降了71.71%,主要原因为:因存储期限变长、存储利率增长导致利息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82.32万元,下降96.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4.30万元,下降68.36%,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到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款(品牌
培育项目)补助84万元,本报告期未收到。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4.67万元,上升132.05%,主要原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0.77万元,下降了92.4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的所得税费用较上
年同期增加导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709.49万元,下降了67,944.5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购买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24,710.0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22.18万元,上升了53,665.62%,主要原因为:2016年2月份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的存款到期,收到银行存款利息1800万元。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434.59万元,下降了3,822.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购买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24,7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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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50.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04%。营业利润1,430.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8.30%;
利润总额1,459.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2.77%,
各项利润指标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产品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影
响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10万元;(2)专利授权许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248万元;(3)因存储期限变长、存储利率增长导致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260万
元。以上三项合计影响公司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618万元。
在产品运营方面,公司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发布了多款新品,如手U闪存盘系列OTG双接口手机闪存盘U213、硬件写
保护闪存盘U208S(防丢帽结构设计),以及全金属mini车载小伴侣闪存盘U323,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闪存盘品类的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高了针对SSD(固态硬盘)产品的研发、供应链和销售模式优化;伴随固态硬盘N550S
等新产品的发布,同时进行该品类产品的新客户开发,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以期更好地拓展出新的业务增长点,及更好地满
足客户日益增长和变化的消费需求。随着新数据传输接口Type-c的发展,公司也在基于Type-c接口的存储产品上进行了闪存
盘、移动硬盘和SSD(固态硬盘)领域的产品研发布局,并已有多款基于Type-c接口的新产品上市,如Type-c双接口闪存盘
U712C、Type-c接口移动硬盘K630。报告期内,公司对销售渠道的拓展重点进行了部分调整,在国内外电商平台和行业定制
合作类渠道进行了更加深入的销售布局和宣传投入,以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更好地进行产品运营。
在产品管理和研发方面,报告期内,结合2015年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存储产品进行了优化,依据2016年新品规划,对
2016年第一季度的新品进行了立项和研发。存储产品线以传统闪存盘和移动硬盘为基础产品,拓展产品定制和闪存盘功能定
制,并加大硬件加密存储推广,定义开发了多平台系统(iOS平台、安卓平台、Windows平台)通用加密软件,可应用在所
有公司存储产品上,即将全部完成;报告期内开发了移动固态存储产品(Z5),依托WiFi存储数据线(I368)产品的开发进
行了国内电商众筹业务。结合无线存储的手机应用软件IOS APP,立项开发苹果闪存盘U650。报告期内还完成了闪存盘二次
开发多系统平台和硬件的优化,增强了闪存盘在功能定制市场的产品稳定性和性价比。
2016年公司调整了产品重心,提高了SSD(固态硬盘)的战略地位,同时加大SSD(固态硬盘)的研发、生产制造投入,
计划3-5年将公司SSD(固态硬盘)做到国内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SSD(固态硬盘)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根据公司既
定的SSD(固态硬盘)产品线规划,经过不断的技术探索和产品规划,公司还针对TLC NAND FLASH的应用进行了产品开
发,其中SSD(固态硬盘)N550S已经上市,并将陆续推出一系列SSD(固态硬盘)新品,进一步完善SSD(固态硬盘)产品
线,增强公司SSD(固态硬盘)的市场竞争力。另外,公司对3D NAND 固态存储产品进行了技术预研,将适时推出此类产
品。
在知识产权以及专利运营方面,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11项,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66件,
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46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37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
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7项。
关于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起诉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乘科技”)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
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专利”),以及公司于2015
年1月29日起诉大乘科技、北京天亿旭日商贸中心、北京文峰基业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
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两案,公司与大乘科技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于
2016年1月4日签订了《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大乘科技同意就本协议签订前涉嫌实施公司99专利
的行为向公司支付和解金,公司将在收到上述和解金后,向深圳中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大乘科技在本协议签订
后,就北京行政诉讼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依据协议,公司已收到上述和解金,并已向深圳中院和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申请撤诉,大乘科技就北京行政诉讼案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公司已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裁定书》
([2015]京知行初字第328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准许大乘科技撤回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起诉。本协
议签订后,大乘科技需要实施公司有关专利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许可协议。此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与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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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凯”)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
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
储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万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本案
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6,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6)粤
03民初5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立案登记上述案件。公司已依据上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规定,于 2016年
1月11日向深圳中院预交了案件受理费,并已于2016年2月2日收到深圳中院的(2016)粤03民初第54号《证据交换通知书》及
《传票》。截止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除此以外,公司积极努力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通过与海关的配合,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寻求知
识产权行政保护,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积极参加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执法维权活动,为知识产权运营创造
有利条件;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
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司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的竞争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1、产品方面: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
竞争日趋激烈,芯片原厂加大了自营成品的宣传推广和资源投入,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
随着云存储、移动互联等的普及,闪存盘、移动硬盘等传统存储产品将加速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公司在现有移动存
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的竞争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
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主营业务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2、专利运营方面:公司的专利权面临失效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
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
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3年多就要到期了,公
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
公司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
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
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
专利保护的意义,因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
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3、技术人员流失方面:因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公司的薪酬福利在深圳
无竞争优势等因素,导致近几年技术人员流失变得更为频繁。而研发团队对于公司产品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
用,技术人员的频繁流失对公司在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产品产业化及市场支持方面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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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供应商名称 2016 年 1-3 月份采购额(元) 占公司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
第一名 14,562,827.85 11.98%
第二名 13,444,933.33 11.06%
第三名 11,344,939.32 9.33%
第四名 10,724,721.34 8.82%
第五名 8,564,216.28 7.04%
合计 57,949,498.83 47.65%
供应商名称 2015 年 1-3 月份采购额(元) 占公司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
第一名 27,100,494.91 14.72%
第二名 16,056,773.79 8.72%
第三名 7,142,572.28 3.88%
第四名 3,263,539.47 1.77%
第五名 2,775,152.86 1.51%
合计 56,338,533.31 30.60%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大力发展了贸易业务,2016年1-3月份前五大供应商中第一、二名为因贸易业务而增加的供应商;原有产
品与业务的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客户名称 2016 年 1-3 月主营业务收入(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10,196,096.39 10.57%
第二名 8,957,870.47 9.28%
第三名 5,513,935.22 5.71%
第四名 5,327,496.03 5.52%
第五名 4,986,846.84 5.17%
合计 34,982,244.95 36.25%
客户名称 2015 年 1-3 月主营业务收入(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27,388,630.09 29.53%
第二名 9,549,827.13 10.30%
第三名 6,512,088.89 7.02%
第四名 6,031,809.97 6.50%
第五名 3,106,927.87 3.35%
合计 52,589,283.95 56.70%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大力发展了贸易业务,2016年1-3月份前五大客户中第二、四、五名为因贸易业务而增加的客户;原有产
品与业务的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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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1)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
如下: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
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
先生、成晓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
事邓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
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主要股东(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9.92%,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
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王全祥先生与其实际控制的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田木” ,原
公司名称为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手续)持股比例合计为9.27%,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截止至2015
年12月31日)。虽然成晓华先生与王全祥先生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3)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
据商讨会的结果,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
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
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4)自2015年4月起,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较以前更为分散。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
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含
王全祥实际控制的新余田木)、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资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
9.92%、9.27%、5.02%。2015年8月17日,公司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项,向上述前五大股东征求意见,上述前五
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中科汇通于2015年8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科汇通(深圳)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不是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说明》。主要说明内容如下:①
截至2015年8月19日止,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不到30%;②朗科科技现任董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中,没有一人是中科汇通推
荐或选举的;③中科汇通未参与朗科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④中科汇通未与朗科科技主要股
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⑤中科汇通不具备《公司法》(201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政策法规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中科汇通认
为其目前不是朗科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认定朗科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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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目前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意见分歧的情况已经引发了投资者和媒体的普遍关注以及担忧,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虽然董事、主要股东意见有分歧是属正常的,且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希望股东
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公司今后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
之间的有效沟通尽量提供便利,并致力于提高为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
重全体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
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带来的控制风险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含王全祥实际控
制的新余田木)、潇湘资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使得公司
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者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
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
3、专利收入不稳定风险
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
人力、物力、财力,且专利收费在不少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予以解决,专利侵权人向专利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费的情形较少。
应对措施: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公司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行为、侵权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由
于本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故无法对市场全部侵权行为逐一提起诉讼。自2002年起本公司逐步、有计划地在全球范围
内实施专利维权战略,通过专利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护本公司专利,且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但公司专利盈利仍然可能呈
现一定的不稳定性,进而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
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积极设计一个许可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专利授权许可费
的数量。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和硬盘等。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
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
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
出附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客户订货和消费者
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
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生产浪费。
5、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
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将可能
导致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所拥有的核心
技术优势存在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除在现有产品型号、规格方面推出一些新产品外,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
品开发,拓展固态硬盘、无线存储、Type-C接口的闪存存储应用新方向,将存储与WiFi关联进行产品开发;移动固态硬盘
(Portable SSD)拥有大容量、高速度、防震抗衰等特点;无线存储具有实时分享、简洁方便的特点,使存储更灵活、存储
信息分享更便捷。公司开发完成了移动固态硬盘系列和多功能无线存储分享器,已逐步推广上市。鉴于互联网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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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拓展线下的移动存储加密产品,让存储信息更安全。在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方面,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
以上风险。
6、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
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以原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加大专利维权力度。加大以闪存盘为基础的周边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积
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
储等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并加强产品功能迭代和产品系列延续性。
7、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
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专利授权许可收
费方式为本公司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
专利许可费用的目的。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
海关保护的方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
有利地位的策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
诉讼是正常的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应对措施: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在专利申请阶段,公司会尽可能地做好前期检索、论证工作,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撰写、
审核每一件专利,减少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让每个专利都发挥其应有
价值,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8、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3年多就要到期了,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
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
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围绕移动存储领域布局了众多的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
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保护,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
的。其次,公司在进行专利授权时,也考虑以从公司采购产品的方式来进行授权,将传统的专利授权模式改变为产品端的商
业合作,以减少对专利的依赖。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
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
9、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
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
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护的意义。但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
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
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在专利申请阶段,尽可能地做好充分的调研与检索,使申请的专利技术符合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充分挖掘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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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专利覆盖的产品范围,促进公司维权的产品多样化,减少对某一类维权产品的依赖。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
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其次,适当的条件下,公司可考虑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委托,
充分利用公司在专利运营领域的经验为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以及购买一些第三方的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等手段,
丰富公司所运营专利的技术领域,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10、未来不能持续成长的风险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9%、-8.79%、91.52%和4.04%,2013年、2014年、
2015年、2016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05.64%、3375.55%、91.51%和175.42%,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不稳定。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
广等诸多条件的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减慢,甚至负增长。同时,公司为了实现增长,必须不断提升运营
和管理能力,吸引和保留管理、技术和市场人才,将会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对公司短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在保持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行业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合理地运用好
闲置募集资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和业务领域,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
力,打开企业成长空间,合理安排企业费用与投入,控制公司总体运营成本。
11、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
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
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出本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
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
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拥有的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核心技术及技术
人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实施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制度,
将有可能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人员梯队的建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对基本的闪存应用较为熟练。由于闪存的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国外厂家的
手中,对国内厂商来说移动存储行业已经从技术型企业转换为以产品为导向的企业,公司将更多地在闪存的应用和产品的开
发上多做研究,以产品带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拓展,优化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政策,使公司在闪存以及移动存储领域的技术保
持处于领先地位,并密切关注加密存储、移动固态硬盘以及以存储为基础的周边技术无线WiFi和云存储的发展。
13、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的风险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79.73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
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申报,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
14、关于朗科大厦对外租赁的风险
朗科大厦属于以协议方式取得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地上建筑物。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朗科大厦在满足自用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等条件时,空
置部分可向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调剂资格,经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后可调剂使用。公司先后将朗科大厦第2-15层出
租给腾讯公司、将第17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参数领航公司、将第一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华软科技公司。前述出租面积总计超过了
朗科大厦建筑面积的50%(即自用面积不足50%),公司不满足向深圳市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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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基本条件,公司存在遭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
15、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等。闪存芯片、硬盘盘芯的购入渠道主要是进口,
其购入价格以美元核算,如果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人民币汇率下跌时,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变动趋势,
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控制产品的销售价格。
16、香港朗科经营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低,
由于闪存等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非常频繁等特点,容易因价格下跌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利润,同时,香港朗
科亦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香港朗科业务在境外运营,监管不易,因此还存在难以监管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须加大香港朗科贸易业务的日常管控,对香港朗科贸易业务进行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以控制香
港朗科的经营风险。在应收款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监控客户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回款的风险因素,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建立应收款台账,并派专
人负责及时跟进应收款的回款情况等,并对未按时回款的事项暂扣业务部门的销售提成,以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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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
邓国顺、成晓
争,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 在本人及本
华、新余田木投
关于避免 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新余田 人控制的公
资咨询有限责 2009 年 07
同业竞争 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王全祥先 司与朗科科 正在履行
任公司、王全 月 25 日
的承诺 生及其他核心人员向锋先生、周创世 技存在关联
祥、向锋、周创
先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 关系期间
世
竞争承诺函》。
公司主要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期的承
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国
顺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自 2010 年 1
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月 8 日起至 邓国顺正
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
资时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 2009 年 12 本人申报离 在履行,成
邓国顺、成晓华 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承诺 月 23 日 任(职)后 晓华已履
三十六个月之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满 18 个月 行完毕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止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王全祥(已离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 2010 年 1 高丽晶、王
职)、新余田木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月 8 日起至 荣正在履
股份限售 2009 年 12
投资咨询有限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 本人离任 行,向锋存
承诺 月 23 日
责任公司、周创 本公司董事王全祥、向锋、周创世、 (职)后满 在未履行
世(已离职)、 监事高丽晶、王斓(已离职)、高级管 18 个月止 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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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高丽晶、王荣、 理人员张锦(已离任)、王爱凤、敬彪 其余人员
张锦(已离任)、 (已离职)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 已履行完
王爱凤、向锋、 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毕。
敬彪(已离职)、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王斓(已离职)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
税收优惠被追缴的承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
华先生、新余田木、王全祥先生就公
邓国顺、成晓 司在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9 月
华、新余田木投 30 日期间享受的部分税收优惠存在被 2009 年 07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咨询有限责 税务机关追缴的风险出具了《承诺 月 20 日
任公司、王全祥 函》:若因公司所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
违法、违规,导致税务机关按照 15%
的所得税率追缴其欠缴的企业所得
税,愿全额承担需补缴的税款及费用。
专利出资瑕疵承诺:2000 年 8 月,公
司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曾以
共同拥有的专利作为出资,该专利未
经评估、专利出资额占当时朗科有限
注册资本的 35%且未办理专利权转移
登记手续。2004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
会决议,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已 2009 年 07
邓国顺、成晓华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将其出资额中以专利权出资的部分全 月 23 日
部变更为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出
资比例不变。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
生就上述专利出资瑕疵出具承诺函:
愿意承担本次专利出资瑕疵可能给公
司、其他股东带来的一切损失。邓国
顺、成晓华对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之债务豁免的承
诺:2002 年 7 月,公司与邓国顺先生、
成晓华先生签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
2009 年 09
邓国顺、成晓华 其他承诺 同》,许可费用为 178 万元。根据邓国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月 25 日
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出具的债务豁免
承诺函,公司无需向邓国顺先生、成
晓华先生支付人民币 178 万元。
公司在 2015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未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2015 年 04 2015-2017
公司 分红承诺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月 24 日 年度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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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
润。
(二)现金分配 1、公司根据《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
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
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方式。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时,需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
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2)审
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
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
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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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
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出现股东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
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股票股利分配 在满足公司现
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
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
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实施时间 公司股东
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持股 5%以上股
自 2015 年 7
东以及全体董 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 2015 年 07
其他承诺 月 8 日起 6 履行完毕
事、监事、高级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月 10 日
个月内
管理人员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股东向锋,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其董事职务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其副总经理
职务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因任期届满离职, 后于 2014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其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上市前做出的承诺,向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满半年后(即自 2011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年 10 月 26 日计起)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 其在离职六个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即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6 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总数超过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了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0%,违反了上述承诺。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收到向锋的《致歉信》。
划
公司今后将会继续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及时提醒已离任/离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股份买卖注意事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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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61,198.3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51.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
储技术研究平台扩 否 2,116 315.99 0 315.99 0.00% -- -- -- 否 是
建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
1,772.3 1,772.3
储产品开发平台扩 否 6,689 0 0.00% -- -- -- 否 是
5 5
建项目
专利申请、维护、运 1,388.8
否 5,991 5,991 0 0.00% -- -- -- 否 是
营项目 8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 1,174.6 1,174.6
否 6,542 0 0.00% -- -- -- 否 是
牌运营项目 9 9
9,254.0 4,651.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338 0 -- -- -- -- -- --
3 1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10,000 0.00%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 10,000 0.0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20,000 -- -- -- -- -- --
9,254.0 24,651.
合计 -- 21,338 0 -- -- -- -- -- --
3 91
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3 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
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 21.8%,低于预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
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原因(分具体项目)
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无需在
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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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调整了该募投项目的建
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未达到调
整后的实施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
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
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展传统销售渠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
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1、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
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2015 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以上三个项
目的资金投入。
2、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预计金额,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进度,经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定期)会议、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
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
3、经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 2014 年 2
月完成转让,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23,100 万元。自 2014 年 2 月 15 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
公司合并报表。
适用
经 201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经 201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
经 201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4,9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经 2012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 万
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 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2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经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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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
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
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 20,100.00 万
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
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转让款项 23,100.00 万元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将转让
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
利息)存入上述专户。
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
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次股东大
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
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
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为 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息),
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
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
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46,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
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
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
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
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已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
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2.95%,实际收益为 45,260.27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 14,71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2 月 1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2%,预计收益约 415.27 万元。公司已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共计 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
支行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00%,预期收益约 147.9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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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上四个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估算中均有分摊朗科大厦投资,合计 2,776 万元,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建设朗科大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前
况
期支出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
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次股东大
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 201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年 2 月 2 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
长城支行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
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
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
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
益为 46 ,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
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
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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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
本次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
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2.95%,实际收益为 45,260.27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到账。本次到期
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71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 天的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2 月 1 日,预期最高年化
收益率为 3.2%,预计最高收益金额约 415.27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共计 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
立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00%,预期最
高收益金额约 147.95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8 月 7 日、11 月 13 日、12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
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自动延期的公告》,以及 2016 年 3 月 17 日、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 年 4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 2009 年的专利年费 6.00
万元,2010 年 8 月 11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 2009 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 0.45 万元,
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
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 年 5 月 20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
师费用 50.00 万元、40.00 万元,2011 年 9 月 28 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120.00 万元,这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募集资金账户。
其他情况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
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
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 年 1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
公司广告费用 5.00 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将该笔
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08 年 7 月 9 日,SanDisk Corporation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请求宣告公司第 US 6829672 B1 号美国专利(以下简称
“672 专利”)无效。2010 年 9 月 7 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初步审查决定。2010 年 10 月 7
日,公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上诉请求,要求重审。201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上诉理由及陈述。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复审决定,复审决定维持了初步审查决定,认为 672 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重审该案件。2014 年 2 月 27 日,SanDisk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2015
年 1 月 27 日,美国专利商标局作出宣布专利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
的申请。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收到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的立案通知,并同时收到 SanDisk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参加上
诉的请求。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交了上诉理由。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律师在美国联邦巡回法院
进行了口头答辩。2016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了律师转达的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的判决书,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维持美国专利
商标局作出的专利权全部无效决定,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次判决结果将会对公司在美国开展专利运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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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此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2016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
US 6,829,672 B1号发明专利在美国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审查进展的公告》。
2、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涉及公司“一种用于数据处理系
统的无线数据通信方法及装置” (专利号为 ZL02114797.3,以下简称为 797 专利)的中国发明专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无
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15 年 12 月 25 日,王悦针对公司 797 专利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为
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形式审查准予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无效
宣告申请后,会依据有关程序,对该无效宣告申请作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若公司对国家知识产
权局的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截至目前,公司 797 专利仍有效,公司合法享有该专利的专利权。此次涉案的
797 专利属于公司在无线数据通信领域的基础性专利,对公司的专利运营较为重要。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 797 专利的无效
宣告请求尚处于审理阶段,本案对公司本期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此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
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9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文件精神,公司在2012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2年8月15日召开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应条款,使分红标准和比例更加明确和清晰,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严格按照《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在历年的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也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严格按照《章程》相关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政策来执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充分履行了
职责,对利润分配预案均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完备。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现金分配的条件之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公
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1818元,高于0.1元,达到了现金分配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定了公司2015年度的
现金分红方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度达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但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12.90%、-8.79%、91.52%,净利润增长比例分别为-62.49%、238.46%、21.02%,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增长不稳定。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综上所述,2015年度,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现金(含税)
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360,000.00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40,832,285.4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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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 目 2016 年 1-6 月份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 90%
盈利:992 万元
利润 盈利:1587 万元–1885 万元
2016 年 1-6 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专利授权许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影响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预计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及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下降(上年同期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共计 649.70 万元),影响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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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7,452,250.81 518,012,419.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0,000.00 750,000.00
应收账款 36,696,743.16 26,718,843.49
预付款项 5,169,785.59 1,624,092.7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8,657,363.39 20,209,057.2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364,767.39 11,603,534.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8,077,489.99 21,489,050.7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7,838,651.36 20,808,028.79
流动资产合计 635,557,051.69 621,215,027.0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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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91,780,495.65 193,118,211.70
固定资产 47,122,269.04 47,851,162.4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941,433.00 13,189,608.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92,169.13 1,229,032.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2,316.12 5,942,904.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9,038,682.94 261,330,919.20
资产总计 894,595,734.63 882,545,946.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109,876.76 10,363,046.23
预收款项 3,950,443.83 2,764,525.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492,541.37 7,744,843.72
应交税费 7,452,129.64 7,835,543.12
应付利息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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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771,630.69 8,814,833.8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776,622.29 37,522,792.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5,687.83 63,863.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70,000.00 1,0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5,687.83 1,113,863.82
负债合计 38,772,310.12 38,636,656.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3,600,000.00 133,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02,457,149.85 602,457,149.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924,137.57 1,063,667.3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17,014.05 14,125,809.5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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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3,725,123.04 92,662,66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5,823,424.51 843,909,290.0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5,823,424.51 843,909,29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4,595,734.63 882,545,946.27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8,257,227.15 491,523,496.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0,000.00 750,000.00
应收账款 13,476,996.58 17,220,251.40
预付款项 5,169,785.59 1,624,092.79
应收利息 8,651,371.31 20,099,250.8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223,669.11 32,361,683.68
存货 31,070,251.65 23,578,377.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7,838,651.36 20,808,028.79
流动资产合计 626,987,952.75 607,965,180.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089,920.00 8,089,920.00
投资性房地产 191,780,495.65 193,118,211.70
固定资产 46,992,723.48 47,718,063.70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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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939,889.46 13,189,608.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92,169.13 1,229,032.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51,892.29 5,615,914.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6,547,090.01 268,960,751.29
资产总计 893,535,042.76 876,925,932.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7,629,456.78 40,101,736.93
预收款项 3,950,443.83 2,727,924.57
应付职工薪酬 4,120,550.99 7,129,329.13
应交税费 5,249,595.06 3,185,680.5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302,017.95 18,292,152.4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8,252,064.61 71,436,823.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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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5,687.83 63,863.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70,000.00 1,0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5,687.83 1,113,863.82
负债合计 79,247,752.44 72,550,687.4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3,600,000.00 133,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02,457,149.85 602,457,149.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17,014.05 14,125,809.50
未分配利润 63,113,126.42 54,192,285.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4,287,290.32 804,375,244.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3,535,042.76 876,925,932.27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6,503,664.13 92,754,942.13
其中:营业收入 96,503,664.13 92,754,942.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2,335,480.53 87,421,822.17
其中:营业成本 78,315,944.43 79,700,167.13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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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2,403.60 425,212.83
销售费用 3,519,873.49 3,416,473.99
管理费用 7,070,910.18 6,249,613.37
财务费用 -7,329,117.69 -4,268,277.09
资产减值损失 75,466.52 1,898,631.9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40,383.5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308,567.15 5,333,119.96
加:营业外收入 297,614.53 940,653.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358.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595,822.69 6,273,773.72
减:所得税费用 2,542,158.40 1,095,500.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053,664.29 5,178,27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53,664.29 5,178,273.33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9,529.78 3,644.6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39,529.78 3,644.68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39,529.78 3,644.68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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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914,134.51 5,181,918.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1,914,134.51 5,181,918.0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02 0.038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02 0.038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2,053,664.29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5,178,273.33 元。
法定代表人:石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俏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9,364,071.24 49,385,155.97
减:营业成本 45,152,995.77 40,854,035.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4,605.71 332,399.16
销售费用 3,456,782.63 3,412,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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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6,317,230.59 5,883,293.40
财务费用 -7,417,510.65 -4,364,622.65
资产减值损失 -346,817.85 1,790,388.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40,383.5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737,168.59 1,476,949.46
加:营业外收入 3,147.63 940,283.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765.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736,550.79 2,417,233.2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24,505.29 94,026.6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12,045.50 2,323,206.5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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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912,045.50 2,323,206.5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742 0.017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742 0.0174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125,866.77 74,323,964.2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09,432.72 2,976,733.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409,550.09 7,749,278.9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244,849.58 85,049,976.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335,659.84 76,059,193.4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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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8,288,385.94 8,341,130.6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42,190.62 2,655,323.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836,544.82 3,844,522.4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502,781.22 90,900,17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57,931.64 -5,850,193.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40,383.55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383.55 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99,001.42 364,471.5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7,1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599,001.42 364,471.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458,617.87 -363,671.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8,187,803.13 4,9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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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87,803.13 4,940.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8,895.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89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87,803.13 -33,954.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1,870.77 116,887.2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0,476,875.61 -6,130,932.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7,929,126.42 503,198,688.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7,452,250.81 497,067,755.7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522,571.81 45,145,396.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14,965.82 2,976,733.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271,364.99 7,558,700.5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208,902.62 55,680,829.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171,249.75 33,746,857.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304,326.27 7,942,112.0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26,651.19 1,970,288.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754,789.35 14,171,994.3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257,016.56 57,831,25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1,886.06 -2,150,422.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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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40,383.55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383.55 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99,001.42 364,471.5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7,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599,001.42 364,471.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458,617.87 -363,671.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8,187,803.13 4,940.7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87,803.13 4,940.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8,895.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89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87,803.13 -33,954.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2,659.67 54,360.9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3,266,269.01 -2,493,687.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1,523,496.16 482,745,235.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8,257,227.15 480,251,5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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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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