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9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
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审核后,认为: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
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一致同意出具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台山全资子公司将生产设备等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海通恒信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及台山全资子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
了优化公司及台山全资子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及台山全资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
司及台山全资子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具体融资方式如
下:
(1)公司以现有非募投项目的设备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
的方式进行融资;
(2)台山全资子公司以计划采购的设备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直租”
的方式进行设备融资。
公司及台山全资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及“直
租”两种方式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台山全资子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为顺利实施该融资方案,公司同意台山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
及公司向台山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为自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日起不超过5年。
公司独立董事吴志军、吴春苗、赵华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
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广东鸿特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鸿特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授权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
庆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充足的营运资金可以满
足和支持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拟以公司的
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物原值为 7323.71 万元。
董事会授权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本议
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鉴于以上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10: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