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我们
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公司的担
保均属于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
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胡 智 杨 雄 臧家顺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