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16-050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文化”
或“上市公司”)于今日接到通知,201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丰禾
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震华及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盛文蕾分别签署了《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之
股份转让协议》。杨震华以协议受让的形式受让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 27,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盛文蕾以协议受让的形
式受让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5,6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6.6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将不触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情况
截至协议签订日,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20,78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7%, 为公司 5%以上股东。
2016 年 4 月 25 日,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公司 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减持比例为 0.37%,减持均价为 27.27 元。截
至公告日,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8,780,0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0%, 仍为公司 5%以上股东。
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东,截至
本公告日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震华持有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45%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震华严格履行
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自新文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文化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新文化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新文化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新文化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 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杨震华和盛文蕾持股情况
1. 杨震华的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杨震华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7.92%
的股份,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32,000,0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4.56%。杨震华另持有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
的股权。杨震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震华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 盛文蕾的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盛文蕾持有公司 2,475,000 股股份。盛文蕾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三. 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2016 年 4 月 24 日,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杨震华签署《关于转
让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杨震华转
让其所持公司 27,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本次股
份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677,97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柒仟柒佰玖拾柒
万元整),转让价格为 25.11 元/股。
2016 年 4 月 24 日,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盛文蕾签署《关于转
让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盛文蕾转
让其所持公司 35,6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62%),本次股
份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93,916,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玖仟叁佰玖拾壹
万陆仟元整),转让价格为 25.11 元/股。截至公告日,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
2
限公司拟向盛文蕾转让的股份中 23,000,000 股已设定质押,尚未解除质押,新余
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在协议签订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已设定质押的
23,000,000 股解除质押。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新余丰禾朴实
无限售条
投资管理有限 118,780,000 22.10 56,180,000 10.45
件股份
公司
无限售条
杨震华 0 0 27,000,000 5.02
件股份
无限售条
盛文蕾 2,475,000 0.46 38,075,000 7.08
件股份
杨震华另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7.92%的股份,上
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3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6%。本
次股权转让后,杨震华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为 15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8%。
四. 其他事项
1.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的《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
露义务人杨震华编制的《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盛文蕾编制的《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同日于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股权转让尚需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 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转让公司股份无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3. 本次协议转让计划实施完毕后,杨震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震华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并承诺如计
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会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
3
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
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杨震华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 本次协议转让计划实施完毕后,盛文蕾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盛文蕾
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并承诺如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会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
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盛文蕾作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 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分别与杨震华和
盛文蕾签署了《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