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224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 1-1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2249 号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邦达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万邦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万邦达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万邦达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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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002249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邦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万邦达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万邦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万邦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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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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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95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5.69 元。截至 2010 年 2
月 1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445,1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735,400.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 1,388,444,600.00 元。
截止 2010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88,444,600.00
1、201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6,394,731.75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063,500.43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059,969.25
募集资金 201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165,046,337.07
2、201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5,652,357.88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31,023,106.03
募集资金 201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60,417,085.22
3、201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8,979,083.19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30,671,749.48
募集资金 201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972,109,751.51
4、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2,871,990.95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30,784,764.74
募集资金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870,022,525.30
5、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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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18,270,095.31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23,380,933.60
募集资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75,133,363.59
6、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20,852,330.74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15,777,565.79
募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70,058,598.6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历经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三
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根据本公司《管理办法》,2010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同年 5 月 19 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0 年 7 月 11
日,子公司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7 月 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于 2011 年 8 月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
行北京金融街支行、广发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浦发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增
资入股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事项,2011 年 12 月 13 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
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公
司投入该子公司的 15,000.00 万元实收资本,并与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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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万元投资江苏盐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在江苏
省盐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2 年 6
月 14 日,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与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002.00 万元增资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事项。2014 年 7
月 15 日,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 2,002.00 万元已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与张建兴、孙宏英、于淑靖、肖杰和河北创智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创智”)等 5 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协议》;与张建兴、 孙宏英、河北创智签署了《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并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2014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昊
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2014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超募资金 2 亿元,投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100t/h 煤焦油轻质
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
2014 年 10 月 23 日,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拟存入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2 月 6 日 20,000.00 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
2014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投资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
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 BOT 项目。201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新外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拟存入募集
资金 16,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6 月 9 日 16,000.00 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
2015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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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30,000.00 万元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的议案。2015 年
6 月 25 日子公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与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专户拟存入本公司投入乌兰察布
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11 日 30,000.00 万元
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
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启动后,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聘请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
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根据规定,
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川财证券承接,华泰联合
不再履行相应持续督导职责。华泰联合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后续由川财证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及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新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子公司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6 日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浦发银行花园路支行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6 日子公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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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 137051516010026137 4,844,613.81 活期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 137051610010001037-9458 2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 137051610010001037-9459 2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0114014170017200 455,435.78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703039619 24,000,000.00 七天通知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703049428 27,000,000.00 七天通知
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 222511519018010008282 921,610.96 活期
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 222511519608510001125-00740409 14,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 222511519608510001125-00740410 37,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55300000185 21,621.05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67010001941 5,162,309.66 三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67020001050 10,296,409.85 六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67020001041 5,148,204.93 六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54800008052 83,028.60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67030001818 30,000,000.00 一年定期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 154041035638 61,125,364.00 活期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 152442698052 10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 152443139455 30,000,000.00 一年定期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 152443106666 80,000,000.00 一年定期
合 计 470,058,598.64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世 纪 城 支 行 ( 91300154800001137 )、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翠 微 支 行
(137131516010011262)、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470260565568)已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6
日、2015 年 7 月 21 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销户。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北京万邦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等相关规定和协议的要求,募集资金投向遵守了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不存在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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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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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88,444,6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0,852,33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2,029,978.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3,084,090.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3%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投向 目(含部 总额 (1) 金额(2) (%)(3)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分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程托管项 否 144,968,300.00 144,968,300.00 144,968,300.00 100.00 2011.9.30 20,592,392.90 是 否
目
2、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
是 143,691,800.00 169,793,000.00 86,825.30 169,793,000.00 100.00 2014.3.31 - 否
技术中心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8,660,100.00 314,761,300.00 86,825.30 314,761,300.00 20,592,392.90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0,000,000.00 140,000,000.00 140,000,000.00 100.00 - 否
2、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否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6,437,360.00 105,016,013.45 70.01 2014.6.30 3,905,810.54 - 否
3、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86,918.57 102,392,569.99 102.39 2014.9.30 852,475.77 否 否
技术研发基地
4、晋纬环保科技(北京)
否 20,020,000.00 20,020,000.00 0.00 -1,926,531.21 否 否
有限公司
5、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
否 74,800,000.00 74,800,000.00 74,800,000.00 100.00 75,078,074.60 是 否
公司
专项报告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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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
否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41,718,078.48 170,913,914.22 85.46 2015.6.30 - 否
废水处理 BOT 项目
7、高盐水零排放 BOT 项目 否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42,816,296.76 115,493,440.96 72.18 2015.6.30 - 否
8、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否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9,706,851.63 29,706,851.63 9.90 2016.9.30 - 否
BOT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44,820,000.00 1,144,820,000.00 220,765,505.44 738,322,790.25 77,909,829.70
合计 1,433,480,100.00 1,459,581,300.00 220,852,330.74 1,053,084,090.25 98,502,222.60
1.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已经过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中心服务
于水处理项目,基本功能发挥作用,已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及提供中试实验服务,对公司托管运营水处理项目的水质进行检验,为制定水处理工艺方案提供数据
支撑,大大促进公司提高水处理水平。未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2015 年第四季度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及经营许可证验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同时已与吉林市环卫处正
式交接,独立运输和处理医疗危废,2015 年第四季度该项目转入正式生产运营阶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3.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的项目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拓展经营渠道,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与东丽株式会社、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东丽(中国)投资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决定共同出资在江苏盐城设立合资公司,进行 MBR 膜元件及 MBR 膜组件的生产、销售、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
募投项目) 4.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增资控股北京晋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得 CBR-R 技术在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的支持,该技术可应用于生化污泥处
置及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中, 2015 年该技术被应用于中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腈纶污水处理工艺开发及设计项目中,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晋纬环保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部分订单正在洽商中。
5.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设备及材料全部到场,项目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装工程已全
部完成;项目单体试车、配电室受电已完成,项目整体进入试生产运营阶段。
6.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 BOT 项目:2015 年第四季度项目开始正式运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1.2010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0 年 6 月 1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011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增资已完成,已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转入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 10,501.60 万元。
4. 2012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投资江苏盐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
截至 2012 年 5 月 24 日出资已完成,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全额转入了江苏盐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 10,239.26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其中 239.26 万元为投入该项目的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
使用进展情况
5.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2,002 万元增资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事项。截至 2014 年 7 月 21 日
出资已完成,已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全额转入晋纬环保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62.85 万元,其中 60.85 万元来源于该项
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与手续费的差额。
6. 2014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 7,480 万元支付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截止 2014
年 9 月 25 日已全额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
7.2014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投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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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有限公司 100t/h 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截止 2015 年 2 月 6 日 2 亿元已全部
转入该专户管理,分别为 2014 年 10 月 27 日存入 5,000.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15 日存入 5,000.00 万元,2015 年 2 月 6 日存入 10,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 17,091.39 万元。
8.201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投资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
司甲醇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 BOT 项目。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16,000.00 万元已全部转入专户管理,分别为 2014 年 10 月 24 日存入 5,000.00 万元,
2014 年 12 月 16 日存入 5,000.00 万元,2015 年 6 月 9 日存入 6,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 11,549.34 万元。
9. 2015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0 万元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的议案,
截止 2015 年 9 月 11 日 30,000.00 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分别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存入 1,956.72 万元, 2015 年 7 月 1 日存入 8,043.28 万元,2015 年
9 月 11 日存入 20,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 2,970.69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2012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拟精简和调整原有的实验设备投资,同时,为满足多个功能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区的要求增加建筑工程投资,其中:设备投资减少 3,971.68 万元,建筑工程投资增加 5,479.2 万,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增加 1,102.6 万元,本次调整
式调整情况 后的投入概算比原计划增加 2,610.12 万元,增加部分使用超募资金补足。本项目原计划投资 14,369.18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16,979.30 万元。2012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的决议。
截至 2010 年 4 月 2 日,公司累计投入 4,006.35 万元用于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程托管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06.35 万元,。该置换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0 年 4 月 2 日出
入及置换情况
具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 010773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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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 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
169,793,000.00 86,825.30 169,793,000.00 100.00 2014.3.31 - - 否
拟技术中心项目 拟技术中心项目
合计 - 169,793,000.00 86,825.30 169,793,000.00 - - - - -
1、变更原因:基于当前行业发展的需要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并结合当前行业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技术,为实
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保证实现适应公司发展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前
提下,精简和调整了原有的实验设备投资,同时为满足多个功能分区的要求增加建筑工程投资。
2、决策程序:2012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变更。2012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内容详见 2012 年 8 月 3 日、2012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12-041 号,
2012-047 号公告。
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已经过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中心服务于水处理项目,基本功能发挥作用,已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及提供中试实验服务,对公司托管运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水处理项目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验,为制定水处理工艺方案提供数据支撑,大大促进公司提高水处理水平。
未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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