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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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280019 号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股份公
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证据,是奥克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奥克股份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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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克股份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聂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春林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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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34 号文《关于核准辽宁奥克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00 元。截至 2010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229,5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623.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 01020005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初,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
年第 1 期]的要求,本公司对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
会费等其他费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的募集资金净额增加至人民币
217,309.99 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173,099,878.71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94,599,288.7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67,699,167.5
其中:以前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6,000,000.00
以前年度偿还银行贷款资金 502,000,000.00
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42,655,608.75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14,877.51
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6,328,681.24
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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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
《公司章程》,于 2009 年 7 月制订了《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
于 2011 年 2 月、2011 年 11 月两次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
2010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和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
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
阳辽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辽化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201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
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9 月 25 日,由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被全资子公
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克”)吸收合并,公司、扬州奥克、中
信建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
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扬州奥克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
况,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并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之
补充协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开立的信用证保证金专户和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公司亦遵循专户存储和监管的原则。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
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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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的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
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同意全资子公司奥克
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
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
截至 2015 年年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项目所需资金
196,723,082.42 元,超募资金置换金额 196,723,082.42 元。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3
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辽阳项目)”和“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
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辽阳二期)”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关于历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的附表 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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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7,309.9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04.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829.5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6,769.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1.89%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1) 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生产装置于 2010 年 1
年产 3 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 月投产,其他设施于
否 19,227.50 19,227.50 13.20 15,051.44 78.28 -138.17 否 否
切割液项目(辽阳项目) 2015 年 2 月 28 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年产 3 万吨太阳级硅切割液项
否 11,858.00 11,858.00 0.00 11,858.00 100.00 2011 年 3 月 31 日 -1,041.82 否 否
目(扬州项目)
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
是 10,247.50 7,500.00 0.00 7,500.00 100.00 2011 年 3 月 31 日 -477.23 否 否
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333.00 38,585.50 13.20 34,409.44 -- -- -1,657.22 -- --
超募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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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吨/年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
否 6,503.33 6,503.33 0.00 6,503.33 100.00 2011 年 6 月 30 日 -1,092.11 否 否
学品项目(山东项目)
增资全资子公司扬州奥克化学
否 3,800.00 3,800.00 0.00 3,800.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否 否
销售有限公司实施资产收购
120 兆瓦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
是 12,600.00 12,600.00 0.00 12,600.00 1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875.24 否 否
片项目(锦州项目)
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
是 2,982.00 2,982.00 0.00 2,982.00 100.00 2012 年 2 月 24 日 -138.17 否 否
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
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 是 84,018.00 84,018.00 36.80 84,540.31 100.6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418.20 否 否
化工新材料项目”
增资扬州奥克石化仓储有限公
司实施 50000M3 低温乙烯储罐 否 9,467.00 9,467.00 21.49 9,501.97 100.37 2014 年 10 月 31 日 -176.70 否 否
及配套工程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50,200.00 50,200.00 0.00 50,20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6,406.66 22,232.87 4,632.87 22,232.87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75,976.99 191,803.20 4,691.16 192,360.48 -- -- -14,700.42 -- --
合计 -- 217,309.99 230,388.70 4,704.36 226,769.92 -- -- -16,357.64 -- --
(1)“年产 3 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及“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均位于辽阳地区的同一厂区之内(分别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为“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统一调度各装置的生产安排,报告期受行业景气状况影响,两项目实现收益不佳,截止报告期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末累计实现预期收益的 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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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产 3 万吨太阳级硅切割液项目(扬州项目)”主要生产晶硅切割液产品,虽然受光伏行业景气度影响,无法达到行业鼎盛时期的盈利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达到累计预期收益的 60%左右。
(3)“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是公司的合营企业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公司与南京扬子石化实业总公司各持
有 50%的股份,共同控制该公司)实施的项目,报告期内受行业景气状况影响出现一定幅度亏损,与预期收益有较大差距。
(4)“5 万吨/年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山东项目)”,受原料供应限制及行业景气度的影响,报告期实现收益不佳,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
的收益达到累计预期效益的 30%左右。
(5)增资全资子公司扬州奥克化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资产收购,主要是为了实施“50000M3 低温乙烯储罐及配套工程”做基础性的准备工作,“50000M3
低温乙烯储罐及配套工程”于 2014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 2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于 201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6)“增资扬州奥克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实施 50000M3 低温乙烯储罐及配套工程”是“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
工新材料项目”的配套项目,上述两项目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和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公司主导产品减水剂聚醚所需原材料乙烯和环氧乙烷
价格大幅波动以及产品市场价格下滑,导致聚醚单体的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对公司扬州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报告期出现亏损情形。
光伏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需求大幅下滑,虽然国内政策利好光伏行业发展,但是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再适宜大规模投资建设“500 兆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片项目(锦州项目)”。2013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缩减项
况说明 目建设规模,变更为“年产 120 兆瓦多晶硅片项目”,该项目已于 2013 年年底试运行。2013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事项。
适用
(1)2010 年 5 月 2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8,0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同时使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6,503.33 万元投资设立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
进展情况
(2) 2010 年 11 月 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2,600 万元与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合资设立
锦州奥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500 兆瓦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片项目,公司持有 63%的股权,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37%的股权。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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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26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决定根据市场变化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缩减“500 兆瓦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片项目”的投
资规模至 120 兆瓦,变更后的项目为“年产 120 兆瓦多晶硅片项目”;2013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3)2010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38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扬州奥克化学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销售”)增资,用于实施收购扬州新世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资产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后续改造建设等相关工作。增资以
后,公司仍持有奥克销售 100%的股权,奥克销售的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4000 万元人民币。2011 年 11 月 22 日,奥克销售更名为“扬州奥
克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并将经营范围修改为“一般化学产品仓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4)2011 年 1 月 26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1 年 7 月 12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11 年 2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资金 2982 万元在辽阳国家芳烃及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年
产 5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该项目包括“新建年产 3 万吨生产装置”和“搬迁年产 2 万吨生产装置”。2012 年 2 月 25 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对原拟搬迁的“年产 2 万吨生产装置”另行定位
规划,2,982 万元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新建“年产 3 万吨生产装置”。2012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6)2011 年 7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2 年 1 月 13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2011 年 11 月 20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1 年 12 月 9 日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
资金 84,018.00 万元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决定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以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成为前述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2011 年 12 月 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9,467.00 万元联合大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造树脂
厂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奥克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仓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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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并由增资后的奥克仓储实施 50000M3 低温乙烯储罐及配套工程。增资后,公司持有奥克仓储 52%的股权。
(9)2012 年 1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 22,200 万元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5,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 2013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
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决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超募资金项目所需资金 196,723,082.42 元,超募资金置换金额 196,723,082.42 元。
(11)2013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9 月 23 日,公司将上述
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12)201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9,052.5 万
元(包括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 6,066,598.71 元和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事项。
(13)201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使用原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结余的 747.5 万元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14)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基于谨慎性原则,并
结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超募资金的实施进度的进行适当调整,预计“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
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和“增资扬州奥克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实施 50000M3 低温乙烯储罐及配套工程”分别于 2014 年年末和 2014 年 10 月末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15) 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补充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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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利息补充环氧乙烷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16)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年产 3 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辽阳项目)”和“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辽阳二期)”结项并将结
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均已确定了投向并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1)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 5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包括“新建年产 3 万吨生产装置”和“搬迁年产 2 万吨
生产装置”,201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对原拟搬迁的
“年产 2 万吨生产装置”另行定位规划,2982 万元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新建“年产 3 万吨生产装置”。2012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目前,“年产 5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已经变更为“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由于“新建年产 3 万吨生产装置”照常进行,对项目和公司的影响不大。
整情况 (2)“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的原来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奥克”),201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的议案》,决定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克”)吸收合并江苏奥克,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奥克注销,“年
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奥克变更为扬州奥克,项目的投资金额、投资地点、
投资方式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3)由于光伏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需求大幅下滑,虽然国内政策利好光伏行业发展,但是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再适宜大规模投资建设
“500 兆瓦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片项目(锦州项目)”。2013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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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决定缩减项目建设规模,变更为“年产 120 兆瓦多晶硅片项目”,该项目已于 2013 年年底试运行。2013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4)“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合资公司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公司与
其他股东曾一致决定,暂时以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分别向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截至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投入该项目,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原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8 万
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结余的 747.5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1 月 6 日,公
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适用
(1)“年产 3 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截至 2010 年 5 月 2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 8,606.37 万元。
(2)“年产 3 万吨太阳级硅切割液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截至 201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已对该公司累计出资 5,0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3)“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截至 201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该公司累计出资
置换情况
3,500 万元。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
适用
(1)2011 年 1 月 26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1 年 7 月 12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情况 (2)2011 年 7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2 年 1 月 13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3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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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3 年 9 月 23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适用
(1)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结余 747.5 万元募集资金,原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审慎控制费用,
节约开支,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进行严格的成本控制,降低项目的整体开支,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01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该项目结余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金额及原因 (2)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聚乙二醇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辽阳项目)”和超“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辽阳二期)”合
计结余募集资金 4,632.87 万元,原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预算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
合理节约部分开支,降低项目建设成本,结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部分利息收入。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向 的约定执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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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本报告期实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实现的效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资金总额(1) 际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2) (%)(3)=(2)/(1) 益 效益 大变化
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 年产 5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
2,982.00 0 2,982.00 100.00 2012 年 2 月 24 日 -138.17 否 否
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 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
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 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 84,018.00 36.80 84,540.31 100.6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418.20 否 否
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 化工新材料项目”
120 兆瓦太阳能电池用多 500 兆瓦太阳能电池用多晶
12,600.00 0 12,600.00 1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875.24 否 否
晶硅片项目(锦州项目) 硅片项目(锦州项目)
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 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
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 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 7,500.00 0 7,500.00 100.00 2011 年 3 月 31 日 -477.23 否 否
目)
合计 - 107,100.00 36.80 107,622.31 -- -- -13,908.84 -- --
(1)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 5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包括“新建年产 3 万吨生产装
置”和“搬迁年产 2 万吨生产装置”,201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对原拟搬迁的“年产 2 万吨生产装置”另行定位规划,2982 万元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新
建“年产 3 万吨生产装置”。2012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目前,“年产 5 万吨环氧
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已经变更为“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扩建项目”。由于“新建年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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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万吨生产装置”照常进行,对项目和公司的影响不大。
(2)“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的原来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克”),201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扬州奥克”)吸收合并江苏奥克,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奥克注销,“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
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奥克变更为扬州奥克,项目的投资金额、投资地点、投资方式等其他事项
均未发生变化。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3)由于光伏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需求大幅下滑,虽然国内政策利好光伏行业发展,但是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不再适宜大规模投资建设“500 兆瓦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片项目(锦州项目)”。2013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缩减项目建设规模,变更为“年产 120 兆瓦多晶硅片项目”,该项目
已于 2013 年年底试运行。2013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4)“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合资公司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在项
目建设的过程中,公司与其他股东曾一致决定,暂时以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分别向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截至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投入该项目,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对该
项目进行投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原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
精细化学品项目(南京项目)”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结余的 747.5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情参见“附表 1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中关于“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的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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