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04-27-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 2015 年度董事会的通知,2016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 7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公司《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69,712,636.99 元,根据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次年度董事会提出的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分红、不转增。
6、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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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8、《关于核销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预计负债的
公告》。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的详细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
《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 年 4 月)》。
1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详细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全文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对照表》及《深圳新都酒店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 年 4 月)》。
11、《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11.1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2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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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关于制定<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4 《关于制定<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管理制度全文见本公司同日公告。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 年)》
13、《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4、《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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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1.1 条、
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上市。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成功实施破产重整,已解决公司违规担保问题,并且加强主
业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2.1 条的规定,
公司已经达到恢复上市条件,具体如下:
1、201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69,172,636.99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 16,652,097.18 元,均为正值;
2、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9,615,878.55 元,为正值;
3、201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17,170,530.63 元,不低于 1000 万元;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
5、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6、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
假记载;
7、公司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股票应当被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情形;
因此,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 2015 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5、《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股票恢复上市法律顾问,聘请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顾问。上
述中介机构均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担任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相关中介工作。
16、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7、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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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8、《关于在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在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张松旺、陈小卫、蒋涛在本次董事会上进行了述职。
议案 1、3、5、6、9、10、12 还需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 9 需股东大
会特别决议,即须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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