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北盛
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选崔
建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核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务要求。
同意提名崔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 全 丰 王 永 新 王 先 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