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2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证监许可〔2016﹞907号《关于核准浙江帝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余海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现将
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余海峰发行130,436,363股股份、向肈珊发行60,066,666
股股份、向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29,535,353股股份、向苏州聚力互盈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8,195,959股股份、向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
限公司发行20,606,060股股份、向周团章发行6,147,474股股份、向宁波杰宇涛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47,474股股份、向深圳前海盛世融金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74,747股股份、向霍尔果斯水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3,674,747股股份、向袁隽发行3,434,3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386,3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
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后续实施事项,并
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