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7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现就关联交易额度及审批相关事宜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产生资金占用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如资金占用费超过上述最高额,公司将另行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补充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此
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拟接受陈国鹰先生或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脉集团”)
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述额度为最高资助资金余额。
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
金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陈国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脉集团与公司及子公司受相同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并经
公司2016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产生资金占用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如资金占用费超过上述最高额,公司将另行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脉集团成立于2001年8月13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国鹰
先生,法定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主要经营对金融业、通信业、文
化业、酒店业、农业、环保业、体育业、房地产业、生物医药业、矿产业、教育
业、医疗卫生业的投资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脉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57,822.43万元,净资产
23,282.4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35,923.99万元,净利润1,556.35万元。以上
数据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国鹰先生同为国脉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陈国鹰先生或国脉集团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5 亿元
人民币。
(二)定价原则
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三)其他
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金
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加大,银行融资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接受陈国鹰先生或国脉集团财务资助,可及时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资助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
同类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对公司当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不会超过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借款的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可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运营资金,资金占用费费
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