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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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6-026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针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

求,为了更积极地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北京康拓红外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的议案》,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

了修改,由原有利润分配方案中的“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

红股 10 股(含税),共分配红利 14,000,000.00 元”修改为“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分配红利 14,000,000.00 元;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40,000,000 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

好预期,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提出建议。

1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00 10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分配红

分配总额

利 14,000,000.00 元;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40,000,000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提示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及《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6)》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上市招股意向

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

规、合理。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 年,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296,343.46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84%,成长性较好。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

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

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2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

划如下:

(1)在本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航天神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处于限售状态,承诺不减持所持股份。

(2)在本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5%以上股东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在其限售期届满后,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康拓红外股票不超

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在本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董事兼总经理秦勤、监事农时猛、高

级管理人员殷延超、高级管理人员公茂财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南振会,在其限售期

届满后,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康拓红外股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

上述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均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进行减持,

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修改方案中的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

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40,000,000 股预计增加至 280,000,000 股。公司 2015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49

元/股,按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25 元/股。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23 元/股,按新股本计算的摊薄每股净资产为 2.07 元/

股。

2. 本次利润分配修改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在利润分配修改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

届满的情形;

公司在利润分配修改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存在限售期届满的情形如下:

(1)5%以上股东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5 日限售期届

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且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秦

勤、殷延超、南振会、公茂财、农时猛、孙庆于 2016 年 5 月 15 日限售期届满。

3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

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

规划(2012-2016)》 的规定,同意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

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6)》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与公司业绩成

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

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6)》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修改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4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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