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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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通科技

股票代码:300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包志方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张公路19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张公路1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宝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宝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宝通科技、上市公司 指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包志方

本报告书 指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 年 11 月 6 日,宝通科技与易幻网络、交易对

方签订的《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樟树市牛

《购买资产协议书》 指 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广州易幻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包志方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0319600511****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张公路 19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张公路 1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包志方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

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增加移动网络游戏海外发行、

运营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实现跨越式多元化发展,逐步实现“现

代工业服务+医疗大健康+移动互联网”的三大板块业务发展规划。此外,随着

公司积极开拓输送系统服务总包服务向海外发展,通过与易幻网络所从事的海外

移动互联网业务合作,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的合作模式,能够有效发挥协同效应,

促进宝通科技现有业务的海外拓展。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持有易幻网络 70%的股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4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预测

的 2016-2018 年度相关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预测数 2017年度预测数 2018年度预测数

营业收入 147,567.04 184,458.80 221,350.56

净利润 15,302.25 20,134.72 25,862.57

由上表可知,易幻网络收入增长较快,盈利能力较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

利益相关方共赢的局面。

本次交易前,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有宝通科技股份 90,261,952 股,通过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宝通科技股份 3,530,478 股,合计持有宝通科技股份

93,792,430 股,占宝通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1.26%。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所持股份将被稀释到 25.53%。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减持宝通科技股份

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宝通科技股

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宝通科技 31.26%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宝通科技拟向牛曼投资发行股份,购买易幻网络

66.6578%股份(增资后)。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通科技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31.26%下降到 25.5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宝通科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书》,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牛曼投资持有的易幻网络 66.6578%股权(增资后)。根

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4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易幻网络的评估值为 182,355.66 万元,经协商确定

增资前易幻网络整体估值为 182,200.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为 125,650.00 万元,

其中,交易对价的 73.5097%,即 92,365.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

价的 26.4903%,即 33,285.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宝通科技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71 元/股。据此计算,宝通科技向牛曼投资合计发行股份 67,370,532

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300,000,000 股,按照本次交易方

案,公司拟向牛曼投资发行普通股 67,370,532 股用于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

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前持股数(股) 比例(%) 交易后持股数(股) 比例(%)

包志方 93,792,430 31.26 93,792,430 25.53

其他股东 206,207,570 68.74 206,207,570 56.13

小计 300,000,000 100.00 300,000,000 81.66

易幻网络交易方

牛曼投资 67,370,532 18.34

小计 67,370,532 18.34

合计 300,000,000 100.00 367,370,532 100.0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提交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宝通科技股份的情况如

下:

根据宝通科技2016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自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6

日,宝通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方式间接增持公司股份3,530,478股;2016年1月8日以竞价交易方式直接

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0,000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50,478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10,003.88万元,已完成宝通科技于2015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部分管理层成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中包志方先生作出的增

持承诺。

根据宝通科技2016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6年2月18日宝通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

先生以竞价交易方式直接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1,000股。

上述增持完成后,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有宝通科技股份90,261,952股,通过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宝通科技股份3,530,478股,合计持有宝通科技股份

93,792,430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购买资产协议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张公路 19 号

股票简称 宝通科技 股票代码 300031

信息披露义务 包志方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

(可多选) 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

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93,792,430 股 持股比例: 31.26%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 25.53%%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本次权益变动后,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有宝通科技股份 90,261,952 股,通过定向资

变动比例 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宝通科技股份 3,530,478 股,合计持有宝通科技股份 93,792,430

股,占宝通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53%。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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