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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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6-023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发布《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发布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5日(周一)—2016年4月26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

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

15:00 至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董事长倪俊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7 人,代表股份 460,640,8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8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48,504,3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7.52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12,136,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7 人,代表股份 22,160,4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023,8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0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12,136,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6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

议案: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993,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69%;反对4,101,98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05%;弃权2,54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27,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12,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026%;反对4,101,985股,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04%;弃权2,54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527,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869%。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951,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77%;反对3,982,083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45%;弃权2,707,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89,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122%;反对3,982,08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694%;弃权2,707,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689,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184%。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950,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76%;反对3,998,48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0%;弃权2,69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9,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086%;反对3,998,48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434%;弃权2,69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656,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48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453,950,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76%;反对3,762,28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67%;弃权2,92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28,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9,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086%;反对3,762,28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775%;弃权2,92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92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9%。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823,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01%;反对 4,347,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8%;弃权 2,4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46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3,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370%;反对 4,347,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184%;弃权 2,4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4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447%。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6、《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80,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603%;反对 5,042,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08%;弃权 1,787,0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768,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9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0,9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819%;反对 5,042,3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539%;弃权 1,787,0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768,5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642%。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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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386,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23%;反对 3,511,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23%;弃权 2,742,3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742,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0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788%;反对3,511,58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462%;弃权2,742,3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742,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75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8、《公司201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803,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57%;反对 3,670,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68%;弃权 3,16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166,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22,9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458%;反对 3,670,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632%;弃权 3,16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166,9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91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9、《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957,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92%;反对 3,466,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24%;弃权 3,216,8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198,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77,4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429%;反对 3,466,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409%;弃权 3,216,8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认弃权 3,198,3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62%。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增选胡孟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胡孟春,同意股份数:449,475,0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胡孟春,同意股份数: 10,995,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62%。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2关于增选王章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章宏,同意股份数:449,431,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章宏,同意股份数:10,952,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42%。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民松、胡润恒。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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