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吴尚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尚杰,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
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激
励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15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应参加3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以上4次会议均为亲自
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年10月2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5年
第三季度关联交易事项、2015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以及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共计3个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1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5年12月2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董事会
聘任李玲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
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审计委员会委员,2015 年主要履行以下
职责: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通过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对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
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的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
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
工作人员进行密切沟通和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
及时向公司传递有关信息;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
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
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2015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15年度本人不存
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展望
201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吴尚杰
2016 年4 月25 日